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以强有力的,灵活的,以科学为基础的法律和食品产业有义务生产安全食品的法律责任为基础。是由联邦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在地方政府相应部门参与下,构成的一套综合的和有效的体系。多年来法令的贯彻以及食品安全系统的运作赢得了公众对美国的食品安全非常高的信心。
负责保护消费者的主要联邦管理机构包括健康和人类服务部 (DHHS)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 美国农业部(USDA)食物安全检查服务中心 (FSIS)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中心(APHIS),以及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财政部的海关署协助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执行对进口货物的检查及临时查扣。多数政府机构负有食物安全的使命,包括于它们的研究,教育,预防,监测,标准制定,及/或应急事件反应行动中,这些部门包括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的疾病控制中心(CDC)以及国家卫生研究院 (NIH),美国农业部的农业研究服务部 (ARS),国家研究,培训,拓展合作服务部 (CSREES),农业市场服务部 (AMS),经济研究服务部(ERS),粮食检查,包装和畜栏管理局 (GIPSA),和美国法典办公室,以及商业部的国家海洋渔业服务部 (NMFS)。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承担保护消费者避免受到不纯,不安全,以及虚假标识食品危害的责任,但不包括食品安全检查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范畴。食品安全检查服务中心负责保证肉类,及禽类河蛋类产品的安全卫生,有益健康以及标识的准确性。美国环境保护署的职责包括保护公共健康和环境不受到农药的危害以及发展治理害虫的更安全方法。在美国,食品或饲料中如果含有未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药物残留量超标;或者含有美国环保署不允许的农药残留物或是农药残留物超过了规定的允许量,那么该食品或饲料是不会被允许合法上市销售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部在美国食品管理网络中扮演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动植物免受虫害和疾病的侵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部,食品安全检查服务部,和美国环境保护总署依照现行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法律对通过生物技术开发的植物,动物,和食品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