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总则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4.2.4)。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修改部分比较
标号 |
2008版内容 |
2000版内容 |
注释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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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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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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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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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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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确定的必要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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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确定的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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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确定的、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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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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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文件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包含多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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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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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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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的媒体。 |
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
删除: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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