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有机农业是促进和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生物循环和土壤生物活动的农业生态系统健康的整体生产管理系统。有机农业生产系统基于明确和严格的生产标准,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持续性的最佳化。
· 不使用人工合成物质如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
· 生产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采用一系列与生态和环境友好的技术,维持一种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农业生产过程;
· 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
· 有机食品-主要指可食用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如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饮料和调料等;
· 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如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
目前,有机产品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它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共同组成我国的安全食品。
· 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 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 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
· 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最小
· 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
· 生产基本要求:
原料来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95%;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加工和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 用自然、生态平衡的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保护环境,满足人类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 顺应国际市场潮流,扩大有机农业生产及有机产品出口,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满足国内"绿色"、"环保"的消费需求;
· 保护生产者,特别是通过有机产品的增值来提高生产者的收益,同时有机认证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重要证明。
第17次农业委员会会议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总部(罗马)召开。近100名政府机构代表和私营行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中,几个政府代表谈到了政府在支持有机农业方面的举措。在“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食品链途径”讨论中,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代表表示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有能力生产安全且高质量的产品。会议代表特别指出,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有机农业对于小型的生产商来说已成为可持续的生存手段。但是粮农组织应加大对发展中有机农业的投入以加强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可行性、可选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