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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6  来源: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提示: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予以公布。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的公告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21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相应产品认证,但证书已到期失效的,由原颁证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后,在按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1)实施认证时转换期可从生产企业首次提出认证申请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范围
8
杂粮
糜子;苦荞麦
9
薯芋类
魔芋
13
绿叶蔬菜
菊花脑;珍珠菜;养心菜;帝王菜
14
新鲜根菜类蔬菜
鱼腥草
17
新鲜茄果类蔬菜
秋葵
18
新鲜葱蒜类蔬菜
圆葱
19
新鲜多年生蔬菜
香椿
34
其它水果
黑莓;树莓;高钙果;越橘;黑加仑;雪莲果;诺尼果
37
其它坚果
香榧;苦槠果;栝蒌
39
其他油料作物
苜蓿籽;紫苏籽;翅果油树;青刺果;线麻
40
花卉
霸王花;紫藤花
41
香辛料作物产品
芝麻菜;山葵;辣根;草果;甘菊;神香草;猫薄荷
44
纺织用的植物原料
桑;竹
46
野生采集的植物
榛蘑;草蘑;松蘑;栗蘑;红蘑;小麦草;塔花;水飞蓟;益母草;茯苓;高莨姜;接骨木; 蒺藜; 天门冬; 积雪草; 蔓荆子; 独活; 葫芦巴; 苦橙; 缬草; 车前草; 远志
49
植物类中药
除虫菊;甘草;罗汉果;巴戟天;黄荆;何首乌;川穹;天麻;厚朴;柴胡;莞香;苁蓉;锁阳;蝉花;玛咖;玉竹;连翘;金线莲
69
动物副产品
动物内脏;蚕蛹;蚕茧
71
淡水鱼(尾)
餐条鱼;狗鱼;雅罗鱼;池沼公鱼;武昌鱼;黄颡鱼
74
无脊椎动物
海胆;扇贝
78
加工肉制品
兔肉制品;驴肉制品
81
其他水产加工制品(包括海草类)
螺旋藻(粉、片)
94
其他方法加工及保藏的水果和坚果
水果粉
97
经处理的液体乳
黄油;奶油
98
乳粉类
乳清粉;乳糖
99
发酵乳
奶酪
106
淀粉制品
其他淀粉制品
100
小麦
麦麸
102
大米
米糠
113
速溶茶;茶粉
114
代用茶
其他代用茶(仅限以本目录“生产-植物类(1-49)”为原料加工)
117
调味品
118
植物类中草药加工制品(颗粒/饮片)
松花粉
119
白酒
食用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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