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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诺如病毒”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诺如病毒”风险提示

近期,媒体报道省内外部分学校出现诺如病毒感染病例,为提升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防止诺如病毒感染在我省暴发,省市场监管局特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关于诺如病毒

1、诺如病毒是全球急性肠胃炎散发病例和暴发疫情的主要致病原,主要污染贝类、水果、蔬菜和饮用水,能够引起人类急性胃肠炎。诺如病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全年均可发生,寒冷季节呈现高发,常被称为“冬季呕吐病”,是一类自限性疾病。

2、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潜伏期多在24~48小时,最短12小时,最长72小时,感染者发病突然,主要症状为呕吐和腹泻,可伴有恶心、发热和腹痛。目前,诺如病毒感染的治疗暂无特效药物,以对症或支持治疗为主,大多数人一周内可以康复,易脱水人群如幼儿、老人需格外关注。

3、诺如病毒的传播途径广泛,可通过被诺如病毒污染的食品、饮用水、密切接触病人及其污染的物品或表面等途径传播,也可因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处理不当使病毒播散至空气中传播。其中牡蛎等贝类海产品和生食的蔬果类是引起诺如病毒感染暴发的常见食品。

二、预防措施

1、保持良好的卫生和饮食习惯。

消费者应按照WHO“食品安全五大要点”的要求加工和准备食物,即保持食物和手的清洁、生熟分开、加工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熟食和食材要保存在安全温度(5℃以下,或60℃以上)、确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餐具和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要清洗消毒,倡导公筷及分餐制。

2、加强食源性感染者的治疗和管理。

幼儿园、学校等人群聚集单位或场所发现疑似诺如病毒感染后,应及时向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应封存可能导致病毒污染、传播的食品、原料以及工具、设备等,及时对感染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3、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工地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环境清洁消毒制度等,降低诺如病毒的传播和感染。

从事食品行业的诺如病毒患者或隐性感染者,需暂停食品相关岗位工作,待症状彻底恢复后(连续2次粪便或肛拭子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才能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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