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当交付后的食品可能有不适合(包括存在食品安全危害)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客户,并实施食品撤回,迅速地使有关食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任何已销售的不适合食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监视实施撤回。
3.2总经理负责《食品撤回演练记录》的批准。
3.3各岗位参与和配合完成本程序的要求。
4.实施要求
4.1撤回的时机
当公司存在不合格食品的影响时(如已经交付),应启动撤回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撤回食品,触发撤回程序:
a)客户的投诉;
b)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适合的食品;
c)媒体报告的不适合的食品或事件;
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影响的批次食品已经交付;
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食品质量或安全。
4.2待撤回食品的识别和评审
a)食品安全小组即食品撤回小组,应监视与食品撤回有关的信息。
b)出现4.1的情形时,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撤回评审。必要时,应要求总经理和法律顾问、各部门的其他主管参加。
c)只要可能,应对撤回食品对应的批次食品,甚至相邻批次的食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其结果应作为撤回评审的输入。留样应保持到撤回活动结束。
d)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撤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4.3撤回的程序
4.3.1撤回食品溯源,必须考虑客户、公司内部单位、供应商、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和消费者组织)。从食品销售、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
4.3.2食品撤回的方法、途径:
a)应尽可能利用现场交付验收时撤回不合格/和或潜在不安全食品。
b)每一批(或件)撤回食品均应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予以记录。
4.3.3撤回食品的处理
a)撤回食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隔离。
b)撤回食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符合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c)当撤回食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4.3.4食品撤回的结束和报告
a)《食品撤回演练记录》要求的食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撤回活动结束。
b)撤回活动结束后,撤回小组应将《食品撤回演练记录》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4食品安全小组编制的《食品撤回演练记录》,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正式启动。
4.5撤回的公关
为了避免损害公司信誉,需要时,公司可对公众的报道作好准备,并指定专人(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或公司的公关人员)负责,以便恰当地向公众传达撤回相关的信息。
4.6纠正和纠正措施
4.6.1应通过使用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来验证撤回程序(4.3)的有效性,并记录结果,利用结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6.2发生撤回时,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食品撤回演练记录》,对撤回程序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a)食品安全小组向造成食品撤回事故的责任岗位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b)由责任岗位分析造成食品撤回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c)食品安全小组验证责任岗位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直至确认纠正措施已完成为止。
5.相关文件
《不符合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通告
食品撤回演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