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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 第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50批次样品,检出38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 第9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50批次样品,检出38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快手凌嘉臻品营养健康专营店(经营者为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臻丰祥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人参蜜,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鸿运正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山东省枣庄薛城区盛鑫干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来自山东省枣庄市相家调料行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饿了么麻辣诱惑·麻小·小龙虾·烧烤·鱼蛙(塘沽店)(经营者为天津多福记餐饮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滋味鲜美】五香花生(健康营养)(自制花生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蘑菇街养生美味铺(经营者为安徽省蚌埠市娇姿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蘑菇街(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茯湿膏(方便食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福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油炸类糕点),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泓大特产批发店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启雅茶叶经销部的金骏眉,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金币山阿尔曼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新疆丝路刀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路刀郎·慕萨莱思(其他发酵酒),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抖音完美元气优选(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淘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味觉魔法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格力奥(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元气空气脆饼(经典牛肉味),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山西省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任哥豆制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山西省晋中市康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素鸡(豆制品),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好人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鑫旺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红糖,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道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寿全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市昆山臻乐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美团独一处早点(商贸中心店)(经营者为天津东丽区回味无穷小吃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运福源仓储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天硕蔬菜加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扬州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藕段(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贾芳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土豆粉(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东城新区欢庆粮油干菜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田营老店粉条食品厂生产的红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十七)淘宝网尚品保健精品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璟玥保健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淘宝网重庆美食馆(经营者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馋猫美食电子商务服务部)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重庆利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筋(调味面制品),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微信宇通国际商行(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台江区阿弟仔百货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家常菜调味料(麻辣味),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花木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富麒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香瓜子,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拼多多秋乡食品工厂店(经营者为内蒙古秋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内蒙古秋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葵花籽,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快手信盛堂源兴堂亳州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抖音闽南味道(经营者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叶鹏百货零售便利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莆田市财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山药八珍糕,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乾陵唐文化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咸阳怡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香粉(方便食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淘宝网溢香坊湖南特产食品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草木知春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湘潭市馋三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干(香辣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京东中国特产·南阳馆(经营者为河南省南阳牧归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阳鲜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滋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四、有机污染物问题
 
  淘宝网都邑粮油食品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尚野山茶油,其中苯并[a]芘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快手宝金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鑫万食品厂生产的手撕麻花(油炸类糕点),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京东问君红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文君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文君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华盛世纪果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佳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口香(烘烤类食品(裹衣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南广慈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益生菌冻干粉,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D、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产品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包装生产的。
 
  (五)拼多多诺特兰德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济南苗音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牡蛎锌镁硒片 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其中维生素B1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六)浙江省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郭果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贝塞伦(常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贝思润孕妇营养补充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原产国:美国),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12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臻懿参茸海味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叶氏恒发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片糖,在样品中检出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拼多多九芝堂滋补保健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绵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九芝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一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运动营养粉,其中维生素B1、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拼多多寰球易购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寰球易购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微信小程序)销售的、标称嘉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Delafruit S.L.U.生产的西梅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原产国:西班牙),其中总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浙江省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益家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湖南膳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多种维生素,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拼多多肌鲨科技企业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微信小程序)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肌鲨科技?原味肌酸产品,其中肌酸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市场监管人员对标称生产企业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在企业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包材库中均未发现相关肌鲨科技?原味肌酸产品。同时因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5月24日
 
附: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
 
  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蜂产品制品、料酒、茯湿膏类方便食品、其他发酵酒、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其他类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蜂产品制品、料酒、茯湿膏类方便食品、其他发酵酒、饼干、其他类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料酒、花生及其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料酒、花生及其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料酒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料酒、糕点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还可能是GB 2760—2024新国标实施后,生产企业未及时调整配方。
 
四、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氨基酸态氮是料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料酒鲜味越浓,反映料酒的质量越好。
 
  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中规定,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2g/L。
 
  料酒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五、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
 
  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淀粉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3g/kg,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白芷、淀粉、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好;还可能是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六、柠檬黄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属于水溶性偶氮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
 
  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长期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茶叶、豆干、食糖中不得使用柠檬黄。
 
  茶叶、豆干、食糖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部分生产企业将劣质原料进行染色,以次充好,掺假造假。
 
七、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
 
  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红薯粉条”产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不含任何添加剂”。
 
  油条等油炸面制品、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的粉丝粉条原料(食用淀粉)因受环境影响含有较高含量的铝。
 
八、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甜度约为蔗糖的600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的最大使用量为0.6g/kg。
 
  调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
 
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
 
  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十、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
 
  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最大限量值为25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十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
 
  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糕点、冲调谷物制品、熟肉干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十二、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
 
  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0.8mg/kg;
 
  《福建滋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蔬菜干制品》(Q/FJZX 0008S—2024)中规定,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0.8mg/kg。
 
  该批次产品中铅(以Pb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蔬菜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较高,导致干制品铅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十三、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化合物,化学性质较稳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反复烘烤或蒸炒时,高温导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接触润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剂等造成污染;还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种植、收储、晾晒过程中受到土壤、水和大气中的苯并[a]芘污染。
 
十四、过氧化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
 
  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油茶籽油》(GB/T 11765—2018)中规定,压榨油茶籽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
 
  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十五、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
 
  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十六、维生素A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
 
  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A每日份含量应在150—360μgRE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30—700μ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十七、维生素B1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
 
  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食欲不振,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B1每日份含量应≥0.24m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4m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十八、维生素B2
 
  维生素B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体内生物氧化与能量代谢。
 
  维生素B2缺乏可能会导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严重时可引起维生素B2缺乏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B2每日份含量应≥0.24m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十九、维生素D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
 
  维生素D缺乏容易导致儿童佝偻病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D每日份含量应在3.0—9.0μ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铁
 
  铁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
 
  长期铁摄入不足可能会引起体内铁缺乏或导致缺铁性贫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铁每日份含量应在3.6—9.0m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二十一、锌
 
  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均有重要作用。
 
  锌缺乏可能导致味觉障碍、生长发育不良、皮肤干燥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锌每日份含量应在2.0—6.0m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锌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二十二、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主要以辅酶的形式存在并参与体内生化反应。
 
  维生素B12是一种预防和治疗恶性贫血的维生素,在人体内参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生物大分子的转化和利用,促进红细胞的发育和成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4.8μ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二十三、螨
 
  螨是食糖的其他生物指标,也是反映食糖生产或储运卫生环境的一种指标,人体大量食入螨有可能引起消化系统疾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中规定,食糖中不得检出螨。
 
  食糖中检出螨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运输或存放的过程中受到了螨的污染。
 
二十四、钠/总钠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钠离子在体内有助于维持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协助生理功能正常运作。
 
  钠缺乏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倦怠、恶心呕吐、血压降低等。婴幼儿肾脏功能不如成人健全,摄入钠离子不足可能导致脱水,甚至惊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的最大含量为200mg/100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二十五、肌酸
 
  肌酸与肌肉收缩的耗能过程密切相关,可以改善肌肉功能和力量,提升力量、爆发力、抗疲劳能力,并促进肌肉增长和恢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速度力量类运动营养食品中肌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3g范围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运动营养食品中肌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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