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质量资讯 >> 质量相关 >> 国务院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答记者问

国务院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答记者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核心提示:国务院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答记者问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国务院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对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起草《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9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9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十大行动、加强法律法规“立改释”、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共21个方面。

其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是《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共包括十大行动,旨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力求以点带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落实“最严谨的标准”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意见》和《规定》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意见》提出的十大行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019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问:《重点工作安排》对完善法律法规有哪些要求?

答: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快法律法规“立改释”,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加快制定关于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制修订。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问:《重点工作安排》在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方面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

答:为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安全自查。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扩大抽查覆盖面,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等食品安全管理。    

问:《重点工作安排》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为落实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同时,还提出要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问:《重点工作安排》在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机制作用方面有什么安排?

答:为凝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共享,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工作安排》提出,一方面,要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等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    

问:《重点工作安排》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为落实“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完善评议考核方式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