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监制部门。《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监制部门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调整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二、更改投诉举报电话。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投诉举报电话由“12331”调整为“12315”。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