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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存在的主要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7  来源:潜江市场监管
核心提示:为防范化解网络订餐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维护公平诚信的网络订餐经营秩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网上巡查、线下核查的办法,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
  为防范化解网络订餐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维护公平诚信的网络订餐经营秩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网上巡查、线下核查的办法,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潜江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 推进“放心外卖”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步骤,要求各责任单位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放心外卖”惠及于民。前期,我局已对全市网络餐饮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梳理了 6 类网络餐饮乱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2 份、《当场处罚决定书》 6 份,立案 8 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同时,潜江局也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要求其履行平台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审核监督,严格入驻商家的审核流程,把好入网关。
 
  网络订餐执法检查中到底发现哪些问题
 
  1.电子商务平台内,餐饮经营者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址不符。如某餐饮经营者在网络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为潜江市章华中路x号,但实际经营地址为城南居委会。有的网上公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模糊不清。如某平台公示的商家资质信息中,《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图片模糊不清,混淆视听。有的未公示菜品的主要原料名称,有的商家在宣传自己形象的图片中张冠李戴,“土”菜馆变身欧式建筑风格,花园酒店,任意夸大自己的店面形象。
 
  2.餐饮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有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某熟食经营者提供的包装袋未标明该产品的适用标准,涉嫌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
 
  3.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使用的网上名称和实体店招牌以及核准登记字号名称不一致。有的未经特许经营,未经加盟许可,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某全国连锁经营者,其加盟许可已过期,仍使用加盟字号从事经营活动。某特色小吃未经商标所有人使用许可,擅自使用某地理标志商标作为本店招牌吸引顾客,涉嫌侵犯了他人地理标志商标的专用权,欺诈消费者。
 
  4.有些餐饮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自己的产品,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某火锅店在其微信公众号内宣传,其产品有滋阴补阳、养肝明目、补血安神、生津止渴、补脾益肺、养心益肾等作用。鲜鸭肠富含蛋白质、维生素B、维生素A、维生素C和钙、铁等微量元素。对人体新陈代谢、神经、心脏、消化和视觉的维护都有良好的作用。该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了“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保健作用”的规定,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5.餐饮经营者未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规范操作、场所清洁”的标准规范经营。有的无进货查验记录,未索证索票。有的无灭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有的未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有的虽然配备了,但未正常运转使用等等,现状堪忧。
 
  6.有些商家毫无底线,不顾人民群众人体健康。有的未查验肉类及其制品的检疫证明,有的甚至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食品。有的使用过期、“三无”、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有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比如某奶茶店使用过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奶茶,隐患极大。
 
  最后,还是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也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关键词: 网络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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