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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大宗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21年7月6日至10日,省市场监管局对莲花、永新、新干等地的部分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等大宗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2021年7月6日至10日,省市场监管局对莲花、永新、新干等地的部分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等大宗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依据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蜂蜜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生〔2021〕4号)文件开展,并对去年开展的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组在莲花、永新、新干三地共检查3家食用植物油和2家大桶水生产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保持许可条件不到位、生产场所摆放不到位、部分记录不规范、标签标识存在误导消费者、产品不能有效追溯等问题要求企业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7月9日在吉安市检查组参加了由吉安市市场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风险防范座谈会,座谈会上检查组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食用植物油、蜂蜜、包装饮用水等品种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关键词: 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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