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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检验作业指导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12  来源:食品理化检测
核心提示:嗨,检验员!这里有份作业指导书,请查收!
 
 
一、感官检验
 
  各种产品的感官检验基本包含组织状态、色泽、气味、滋味是否正常,有无异物,液体样品有无分层及浑浊现象,粉状样品有无水湿、结块,有无霉变、腐败变质等现象。
 
  在感官检验时同时要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
 
二、理化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根据用途分为:
 
  一般试剂、基础试剂、高纯试剂、色谱试剂、生化试剂、光谱纯试剂和指示剂等。一般用于食品检验的有一般试剂、基础试剂、高纯试剂和专用试剂。
 
  基础试剂:
 
  可用作基准物质的试剂叫做基准试剂,也可称为标准试剂。基础准试剂可用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用来校正或标定其他化学试剂。如在配置标准溶液时用于标定标准溶液用的基准物。
 
  化学试剂的储存:
 
  (1)化学试剂大多数都具有毒性及危害性,要加强管理。
 
  (2)隔离存放: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性类、低温贮存的等分类放置;要求化验人员有一定的相关知识。
 
  (3)一般存放于通风、阴凉、温度低于30℃的药品柜中。
 
  有些药品遇光容易分解,避光保存。
 
  固体、液体、酸、碱分别放置。
 
  (二)仪器和器皿
 
  (1)检验所用的仪器应处于正常状态,要符合精度要求;同时高级的精密仪器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不可在未弄清使用方法前动用仪器。
 
  (2)仪器因经常使用,检测性能会逐渐降低,所以测试仪器要定期检定和校准。
 
  (3)一般的玻璃器皿采用一次计量。可以是送到法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也可以送一套到法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然后用这套计量好的容器对本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容器进行自校准。玻璃仪器的计量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校正,并不是所有的仪器都要送检,但作为判定数据使用的器皿一定要计量。
 
  (三)溶液的配制
 
  1.标准溶液的配制
 
  配制标准溶液用水,应符合GB/T 6682-2008的要求。
 
  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标定所用的基准试剂应为容量分析工作中使用的基准试剂。
 
  所用分析天平及砝码应定期检定。
 
  所用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定期校正。校正方法按JJG 196-1990《基本玻璃量器》中规定进行。
 
  制备标准溶液的温度系指20℃ 时的浓度,在标定的使用时,如温度有差异,应按GB/T 601-2002中附录A进行补正。
 
  标定标准溶液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两人各作4次平行测定,检测结果在按GB/T 601-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的取舍后取平均值,浓度值取4位有效数字。
 
  凡规定用“标定”和“比较”两种方法测定浓度时,不得略去其中任何一种。浓度值以标定结果为准。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 mol/L的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了纯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碘量法反应时,溶液温度不能过高,一般在15-20℃之间进行。
 
  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2.标准溶液配制的分类:
 
  有直接配制法和标定法两种。
 
  (1)直接配制法
 
  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以一定量的已干燥的基准物(基准试剂)溶于纯水后,转入已校正的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可。
 
  (2)标定法
 
  很多试剂并不符合基准物的条件,例如市售的浓盐酸中HCL很易挥发,固体氢氧化钠很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二氧化碳,高锰酸钾不易提纯而易分解等。因此它们都不能直接配制标准溶液。一般暗先将这些物质配成近似所需浓度的溶液,再用基准物测定其准确浓度。这一操作称为标定。
 
  3.配制溶液注意事项
 
  配制溶液的蒸馏水一定要达到规定标准,防止水中杂质影响实验结果。
 
  称量要准
 
  特别是在配制标准溶液时,称取标准物质的量要准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称取的试剂要毫无损失地转移到容量瓶内,定容要准确。作为检验人员要学会看懂标准要求,如标准上写着“准确称取”或“精确到0.0001g、0.001g”的要求,就要准确称取到相应的精度要求;同时在称取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变更的容器。
 
  配制标准溶液时,需要干燥的试剂或基准物(根据标准中的具体要求)一定要进行烘干后方可使用,而且要在烘干后尽快使用。
 
  每瓶试剂溶液必须有标明名称、浓度和配制日期的标签,标准溶液的标签还应标明标定日期、标定者。
 
  溶液要用带塞的试剂瓶盛装。见光易分解的溶液要装于棕色瓶中,挥发性试剂、见空气易变质及放出腐蚀性气体的溶液,瓶塞要严密。浓碱液应用塑料瓶装,如装在玻璃瓶中,要用橡皮塞紧,不能用玻璃磨口塞。
 
  配制硫酸、磷酸、硝酸等溶液时,都应把酸倒入水中,对于溶解时放热较多的试剂,不可在试剂瓶中配制,以免炸裂。
 
  不能用手接触腐蚀性及有剧毒的溶液。剧毒溶液应先作解毒处理,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
 
  (四)样品的理化检验
 
 

三、微生物作业指导书
 
  (一)样品的采集
 
  1.采样目的
 
  确保采集的样品能代表全部被检验的物质,使检验分析更具代表性。
 
  2.采样原则
 
  采集的样品要有代表性,采样时应首先对该批食品原料、加工、运输、贮藏方法条件、周围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检查是否有污染源存在,同时能反映全部被检食品的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
 
  应设法保持样品原有微生物状况,在进行检验前不得污染,不发生变化。
 
  采样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容器必须灭菌,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容器不得使用煤酚皂溶液,新洁尔灭、酒精等消毒物灭菌,更不能含有此类消毒药物,以避免杀掉样品中的微生物,所用剪、刀、匙用具也需灭菌方可使用。
 
  3.采样数量
 
  取样数量的确定,应考虑分析项目的要求、分析方法的要求及被检物的均匀程度三个因素。样品应一式两份,分别供检验、复检使用,每份样品数量一般不少于200g。
 
  根据不同种类采样数量略有不同,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为25克。
 
  4.采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验前不要开封,以防污染。
 
  如为非冷藏易腐食品,应迅速将所采样品冷却至0-4℃。
 
  不要使样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增殖。
 
  在将冷冻食品送到实验室前,要始终保持样品处于冷冻状态。样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冻,保持冷却即可。
 
  5.样品的保存和运送
 
  样品采集完后,应迅速送往实验室检验,送检过程中一般不超过3h,如路程较远,可保存在1-5℃环境中,如需冷冻者,则在冷冻状态下送检。
 
  冷冻样品应存放在-15℃以下冰箱内;冷却和易腐食品应存放在0-5℃冰箱或冷却库内;其它食品可放在常温冷暗处。
 
  运送冷冻和易腐食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适量的冷却剂或冷冻剂。保证途中样品不升温或不融化。
 
  待检样品存放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二)检验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全部制备过程均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
 
  检验冷冻样品前应先使其融化。可在0-4℃融化,时间不超过18小时,也可在温度不超过45℃的环境中融化,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检验液体或半固体样品前应先将其充分摇匀。如容器已装满,可迅速翻转25次;如未装满,可于7s内以30cm的幅度摇动25次。从混样到检验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开启样品包装前,先将表面擦干净,然后用75%乙醇消毒开启部位及其周围。
 
  非粘性液体样品可用吸管吸取一定量,然后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内,吸管插入样品内的深度不应超过2.5cm,也不得将吸有样品的吸管浸入稀释液或培养基内。
 
  粘性液体样品可用灭菌容器称取一定量,然后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
 
  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可用灭菌的均质杯称取一定量,再加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进行均质,从样品的均质到稀释和接种,相隔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或是在无菌生理盐水里放入玻璃珠,充分振荡摇匀。
 
  (三)检验
 
  实验室收到样品后或是自己取样后,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及时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进行无菌操作,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
 
  检验所使用的稀释液、试剂、培养基接触的一切器皿必须经过有效的灭菌。
 
  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应定期检查和校正。
 
  制备试剂和培养基所用的水,应为无离子水或用玻璃器皿蒸馏的蒸馏水。
 
  检验结束后,所有带菌的培养基、试剂、稀释液和器皿必须尽快灭菌和洗刷。清洗过的器皿不应残留洗涤剂的痕迹。
 
  (四)检验记录和结果的报告
 
  经检验的每份样品都应有完整的检验记录。样品检验过程中所用方法、出现的现象和结果等均要用文字写出试验记录,以作为对结果分析、判定的依据,记录要求详细、清楚、真实、客观、不得涂改和伪造。
 
  检验结束后,根据检验结果,及时填写检验报告书,签字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出。
 
  (五)样品的微生物检验流程
 
 
  (六)微生物操作注意要点
 
  1.无菌操作要求
 
  (1)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许多实验要求在无菌的条件下进行,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要求如下:
 
  (2)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
 
  (3)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4)接种食品样品时,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
 
  (5)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
 
  (6)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试管或平皿边;
 
  (7)接种样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细菌活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8)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必要时还要烧到针和环与杆的连接处;
 
  (9)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应用相应的吸尔球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
 
  2.无菌间使用要求
 
  (1)无菌间应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门,另尽量设有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
 
  (2)无菌间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巴氏消毒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3)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消毒(30W,1m)时,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的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处理和接种食品样品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3.消毒灭菌要求
 
  微生物检测用的玻璃器皿、金属用具及培养基、被污染和接种的培养物等,必须经灭菌后方能使用。
 
  (1)灭菌前准备
 
  ①所有需经灭菌的物品首先要清洗晾干,玻璃器皿如吸管、平皿用纸包装严密,如用金属筒应将上面气孔打开。
 
  ②装培养基的三角瓶塞好棉塞,试管盖好盖,用纸包好。
 
  (2)装放
 
  将物品分别包扎好,直接放入消毒筒内,物品之间不能过挤。
 
  (3)设备检查
 
  ①检查门的开关是否灵活,橡皮圈有无损坏,是否平整。
 
  ②压力表蒸气排尽时是否停留在零位,盖好盖,通蒸气或加热后,观察是否漏气,压力表与温度计所标示的状况是否吻合,管道有无堵塞。
 
  ③对有自动电子程序控制装置的灭菌器,使用前应检查规定的程序,是否符合于进行灭菌处理的要求。
 
  (4)灭菌处理
 
  手提式高压锅或立式压力蒸气灭菌器的使用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高压锅内加入清水(重复使用时应将水量补足,水变混浊需要更换)。
 
  ②将要灭菌的物品放入灭菌锅内,盖好盖子。
 
  接通电源,加热,水沸腾后打开放气阀排气,直到压力表指针降到0.05Mpa时,关掉放气阀。
 
  指针指到121℃时开始计时,达到要求的灭菌时间关掉开关,冷却直到压力降到0.05Mpa即可通过放气阀缓慢放气。
 
  (5)灭菌温度与时间
 
  ①不同类型培养基的灭菌温度与时间的关系见下表:
 
  
 
  ②灭菌处理:灭菌后物品,按正常情况已属无菌,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查,以免再度污染。
 
  物品取出,随即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坏或棉塞脱掉,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取出的物品,如外包装有明显的水浸者,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培养基或试剂等,应检查是否符合达到灭菌后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者应废弃。
 
  取出的物品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均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取出的合格灭菌物品,应存放于贮藏室或防尘柜内,严禁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凡属合格物品,应标有灭菌日期及有效期限。
 
  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记录灭菌品名、数量、温度、时间、操作者。
 
  (6)有毒有菌污物处理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所用实验器材、培养物等未经消毒处理,一律不得带出实验室。
 
  经培养的污染材料及废弃物应放在严密的容器或铁丝筐内,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待统一进行高压灭菌。
 
  经微生物污染的培养物,必须经121℃,30min高压灭菌。
 
  染菌后的吸管,使用后放入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溶液中,最少浸泡24小时,再经121℃,30min高压灭菌。
 
  涂片染色冲洗片的液体,一般可直接冲入下水道,染色的玻片放入5%煤酚皂液中浸泡24h后,煮沸洗涤。
 
  打碎的培养物,立即用5%煤酚皂液或石炭酸喷洒和浸泡被污染部位,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
 
  (7)玻璃器皿的清洗要求
 
  ①目的
 
  为了保证微生物实验顺利进行,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影响实验进度,必须把器皿彻底清洗干净。
 
  ②注意事项
 
  任何洗涤方法,都不应对玻璃器皿有所损伤,不能用有腐蚀作用的化学药剂,也不能使用比玻璃器皿硬度大的物品来擦拭玻璃器皿。
 
  一般新的玻璃器皿用2%的盐酸液浸泡数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用过的器皿应立即洗涤,放置太久会增加洗涤困难。
 
  强酸、强碱及其它氧化物和有挥发性的有毒物品,都不能倒在洗涤槽内,以免污染环境水质,必须倒在废水缸中。
 
  含有对人体有传染性病菌的器具,应先煮沸灭菌后再进行洗涤。
 
  难洗涤的器皿不要与易洗涤的器皿放在一起,以免增加洗涤的麻烦。有油的器皿不要与无油的器皿混在一起,否则使本来无油的器皿沾上了油垢,浪费药剂和时间。
 
  洗涤剂的种类:水、洗衣粉、柠檬洗涤剂、肥皂
 
  ③洗涤方法
 
  含有琼脂培养基的玻璃器皿的洗涤方法:事先应将器皿中的琼脂刮去,然后用清水洗涤,并用试管刷刷其瓶壁,以除去粘污在壁上的灰尘和油垢。用洗衣粉水洗去油污,然后用自来水(蒸馏水)冲洗。洗好后的器皿应倒置晾干或置于干燥箱中干燥至无水滴。
 
  载玻片及盖玻片的洗涤法:新载玻片及盖玻片先在20%的盐酸溶液中浸一小时,然后用自来水冲洗2~3次,最后用蒸馏水换洗2~3次。用过的载玻片及盖玻片,应用纸擦去油垢,再放在5%的洗衣粉水中煮30分钟后立即用自来水冲洗,然后放在稀的洗液中浸泡2小时,再用蒸馏水冲洗至中性。
 
  移液管、倒管的洗涤方法:新的移液管及倒管先在的5%盐酸溶液中浸一小时,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几次,最后用蒸馏水换洗几次。用过的移液管、倒管先用自来水洗去表面的残液,再放在洗衣粉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再用自来水冲洗至管内壁无残渣,最后用蒸馏水换洗次,晾干后入恒温干燥箱中烘干。
 
  (8)培养基、无菌水的制备
 
  ①基本原理
 
  培养基的种类很多,不同微生物所需要的培养基不同。培养基制成后的物理状态可分为液体、固体、半固体三种类型,我们实验室常用的是固体培养基。
 
  ②器材
 
  三角瓶、试管、烧杯、玻棒、天平、搪瓷杯、量筒、铝箔纸、药勺、杜氏小管、硅胶塞(棉塞)、电炉
 
  ③培养基的种类
 
  营养琼脂培养基、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乳糖发酵培养基、伊红美兰琼脂培养基等
 
  ④方法步骤
 
  培养基的制备:
 
  称量:根据培养基的配方,称取适量药品于搪瓷杯中;
 
  溶解:用量筒量取所需水量,置电炉上加热,一边搅拌,至完全溶解,加热至沸腾,拔掉电源,待冷却;
 
  分装:根据不同需要,立即趁热分装入三角瓶或试管中,分装三角瓶以不超过三角瓶一半为宜,分装试管一般为管长的1/5(需根据试管的大小而定)。液体培养基如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约分装10毫升左右。
 
  塞橡胶(棉)塞:装好培养基的试管应塞上橡胶(棉)塞,松紧合适,紧贴管壁,不留缝隙,约1/2塞入内,这样即可过滤空气,避免杂菌侵入,又可减缓培养基水分的蒸发。
 
  包装:三角瓶棉塞头部应用锡箔纸包扎,试管集中于试管篓。
 
  无菌水的制备:
 
  用10mL移液管量取9.0mL蒸馏水(稀释水)装入试管中。
 
  用250mL量筒量取225mL蒸馏水(稀释水)装入250mL的三角瓶中,可置少许玻璃珠于三角瓶内,塞上橡胶(棉)塞用牛皮纸包扎好,高压灭菌备用。
 
  (9)设备使用原则
 
  ①实验设备的使用由实验员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②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实验员根据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出现不可排除的故障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商请专业人员维修。
 
  ③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测,确保仪器的准确性。
 
  ④实验员应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并定期维护保养,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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