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质量资讯 >> 质量相关 >> 供方评估程序分享

供方评估程序分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食品供应链管理  作者:网络
核心提示:对供方进行评估、考核和选择,判定是否为合格供方,以期寻求最佳的供方。保证供方具有满足本组织规定要求的能力,促使公司产品质量得到稳定和提高。
1、目的
 
  1.1对供方进行评估、考核和选择,判定是否为合格供方,以期寻求最佳的供方。
 
  1.2保证供方具有满足本组织规定要求的能力,促使公司产品质量得到稳定和提高。
 
2、范围
 
  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外购、外包)及服务的新老供方的评估、考核和选择。
 
3、定义
 
  3.1初步合格供方:
 
  通过我司样品认定及实地考察评估后确定之供方。
 
  3.2合格供方:
 
  初步合格供方供货或提供服务三个月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即可升级至合格供方。
 
4、职责
 
  4.1供方评估小组(运营总监为组长,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负责人任副组长,采购员):负责对新、老供方的调查与评估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合格供方。
 
  4.2 生产事业部:负责对新样品的认定。
 
  4.3质量管理人员:
 
  4.3.1负责对供方质量控制能力、质量问题改进及预防能力等方面的评估与复核。
 
  4.3.2负责记录供方来料检测情况,及时反馈来料问题并提交不合格品审理机构作出处理方法。
 
  4.4 生产事业部采购人员负责对新供方的开发和资料的收集;负责对老供方的维护和资料的更新。
 
  4.5供方评估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新、老供方的评审及核准《合格供方名册》。
 
5、程序
 
  5.1新供方评估
 
  5.1.1对物料生产型新供方的评估
 
  5.1.1.1采购员收集能够且愿意向我司提供所需物料的供方资料,根据质量、生产能力、信誉度等进行初步的筛选,从众多供方中选出一些符合我司基本要求的供方。
 
  5.1.1.2按照初步选出的新供方名单,由采购员要求供方送物料样品,并附带样品承认书及该样品相关技术参数规格书;样品到达我司后,由采购员填写《样品认定报告》后交于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样品认定。
 
  5.1.1.3经过质量管理人员全面检测、评估,若样品能够满足我司要求,则确认样品,并由采购员要求供方填写《供方信函调查表》及《供方资料确认书》并传至我司归档。
 
  5.1.1.4若样品认定不合格,则要求供方重新送样进行认定,若仍不合格则予以淘汰。
 
  5.1.1.5在样品确认合格后,由生产事业部负责人通知评估小组组长或任一副组长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评估人员的安排根据供方的规模确定(300人以下的厂商,安排3人评估;300-500人的厂商,4人评估;500人以上的厂商,5人参与评估)。
 
  5.1.1.6必要时,评估小组根据供方类型、所供物料采购频率、采购金额等决定是否对生产厂商进行实地评估。若进行实地评估,则主要评估供方商务运作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管理能力、研发能力等,并填写《供方评估表---生产厂商适用》(一份四页或三页)。一份四页的评估表适用于具备独立研发设计能力的供方,每张表所占权重:商务运作评定表(表1)占15%;质量保证能力评定表(表2)占30%;研发、设计管理实力评定表(表3)占15%;生产管理能力评定表(表4)占40%。一份三页的评估表适用于不具备独立研发设计的供方,每张表所占权重:商务运作评定表(表1)占20%;质量保证能力评定表(表2)占35%;生产管理能力评定表(表4)占45%。
 
  5.1.1.7根据供方评估小组成员所填写的《供方评估表---生产厂商适用》及实地考察情况,综合评估供方的整体能力,确定其是否能满足我司各方面之要求,若都能满足要求,并符合我公司合格供方等级A级(90分以上)、B级(89分-80分),则将其确定为初步合格供方,并交组长审批;否则不予考虑。
 
  5.1.1.8评估小组评估完后,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填写《供方现场审核改进跟踪实施单》给供方,并要求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评估小组负责跟踪落实结果。
 
  5.1.2对代理型供方之评估
 
  5.1.2.1前期样品认定参照5.1.1.1---5.1.1.5作业。
 
  5.1.2.2若必要,实地考察时,主要偏重于考察其是否是合法的代理商;相关授权文件是否齐全;资金实力是否雄厚;进货渠道是否畅通;查看以往出货记录之及时性;并尽可能要求其提供其信誉度方面的证据以评估其信誉度等;并填写《供方评估表---代理(贸易)商适用》。
 
  5.1.3对贸易型供方之评估
 
  5.1.3.1一般情况下,前期样品认定参照5.1.1.1---5.1.1.5作业,但若贸易型供方所供物料为唯一性的生产厂家时,可以合约要求其供货为原厂生产,如此,可免于样品认定。
 
  5.1.3.2若必要,实地考察时,主要偏重于考察其是否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其资金实力是否雄厚;进货渠道是否畅通;查看以往出货记录之及时性;尽可能让其提供其信誉度方面的证据以评估其信誉度等;并填写《供方评估表---代理(贸易)商适用》。
 
  5.1.4对外包加工厂商之评估。
 
  5.1.4.1 生产事业部收集能够且愿意为我司提供加工服务之供方资料,根据质量、生产能力、信誉度等进行初步的筛选,从众多供方中挑选出一些符合我司基本要求之供方。
 
  5.1.4.2根据我司提供之样品及该样品之各配件、加工所需要之资料等,要求外包厂商按照要求加工出样品,由生产事业部综合评估加工厂商加工之样品,评估其外观、性能、工艺水平等各方面能否达到我司要求。
 
  5.1.4.3加工样品确定以后,由供方填写《供方信函调查表》及《供方资料确认书》并传至我司归档;然后依5.1.1.6---5.1.1.8作业。
 
  5.1.5提供我司产品验证及仪校服务类之供方评估
 
  对于此类供方之评估,应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必须符合《外包加工控制程序》的基本要求,才将其列为初步合格供方。评估的相关证明主要包括:
 
  a)该机构是否为国家认可的机构;
 
  b) 其验证是否可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
 
  c) 能否出具符合ISO9001要求的校验证书;
 
  d) 其验证或仪校能力是否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5.1.6对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公司将邀请顾客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必要时邀请顾客及质量检测人员到供方现场对产品进行验证。
 
  5.2已有供方的再评估
 
  5.2.1已和本公司合作三个月以上之初步合格供方,根据其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由副总批准后,由采购负责人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册》。
 
  5.2.2对于合格的供方,同类产品在半年内采购量前三名的,评估组长应安排半年实地再评估一次,其它的根据实际情况一年实地评估一次或以传真形式评估。生产厂商根据《供方再评估表-生产厂商适用》、代理(贸易)商根据《供方评估表---代理(贸易)适用》中所列各项分别确定每项所得分数,之后将评估的成绩按以下标准归入相应的等级:A级(90分以上);B级(80分—89分);C级(70分—79分);并将其评估后之级别记录于《合格供方名册》。评估小组评估完后,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供方,并要求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评估小组负责跟踪落实结果。
 
  5.2.3采购负责人定期检查《合格供方名册》,若任一供方处于C级,则立即要求其做出明确之改进及预防措施,我司对其改进措施进行验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或减少向其采购或外包之数量;若验证结果仍不能达到我司要求,评估小组将讨论取消其供方资格。
 
  5.2.4质量异常处理
 
  5.2.4.1当IQC进行来料检验发现不合格时,根据不合格品审理组的相关决定,由IQC和生产事业部等相关人员做相应处理。
 
  5.2.4.2 对于连续出现品质问题的供方,生产事业部需要求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纠正及预防措施,并以此后来料品质判定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5.2.4.3 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供方,生产事业部应降低该供方的等级,必要时,可申请供方评估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后,取消该合格供方资格。
 
6、相关表单
 
  《供方评审表》(生产厂商适用)(共四页)
 
  《供方评估表》(代理商及贸易商适用)
 
  《供方再评估表》(生产厂商适用)
 
  《合格供方名册》
 
  《供方资料确认书》
 
  《供方信函调查表》
 
  《供方现场审核改进跟踪实施单》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