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产品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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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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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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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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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用 酒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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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产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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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选:地磅、提升机、粮筛、
粮食贮罐、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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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糖蜜、薯类为原料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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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粉碎机、输送机、混配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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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糖蜜为原料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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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蒸煮:预煮锅、蒸煮罐、加酶罐、
输送泵、冷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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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糖蜜为原料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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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化:糖化锅、加酶罐、
输送泵、冷却器
|
以糖蜜为原料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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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酵:发酵罐、输送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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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糖蜜为原料的应有磅秤、贮罐、稀释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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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用 酒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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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馏:输送泵、冷凝器、冷却器、蒸馏塔、成品贮罐、杂醇油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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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塔蒸馏的,精塔塔板数应在70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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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培养:卡氏罐、种子罐、输送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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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酵母的,应有活化罐、预发罐。采用固定化酵母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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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化剂制备:配料预煮锅、连消蒸煮器、冷却器、种子罐、培养罐、输送泵、空气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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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糖化酶的,此项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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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 液 处 理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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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谷物为原料:
全干燥法:糟液贮罐、分离机、清液罐、蒸发浓缩装置、干燥机、输送泵、粉料贮仓、包装机、冷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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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干燥的,则应有厌氧和好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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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薯类为原料:糟液贮罐(池)、冷却器、分离机、沼气发酵罐、输送泵、沼气贮罐、好氧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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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糖蜜为原料:糟液贮罐、输送泵、蒸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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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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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天平、干燥箱、干燥器、水浴锅、
气相色谱仪(毛细管色谱柱)、比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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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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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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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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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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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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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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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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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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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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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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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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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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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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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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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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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点名称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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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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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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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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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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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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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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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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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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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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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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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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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文件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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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件明确指定,且职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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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件,但职权不明确;或若无文件,但能提供证据表明领导层中一人履行质量领导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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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层中无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
|
2. 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
|
1.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
同上。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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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但职权不明确,或无文件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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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构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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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方针目标
|
1. 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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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
|
查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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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测量。
|
制定了质量方针,但质量目标难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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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
|
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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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进行了宣贯,各级人员是否知道并理解。
2.质量目标是否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
3.是否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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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记录。
2.查文件。
3.与各级人员交谈。
|
同时满足3条审查要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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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点中有一至两条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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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各条审查要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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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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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
1.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
2.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
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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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且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
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规定不明确。
|
无质量管理制度。
|
|
2.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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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文件。
2.查考核记录。
|
满足审查要点。
|
不满足审查要点。
|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2.1*
|
生产设施
|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
|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设施和场所。
2.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能力。
|
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
不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2.2*
|
设备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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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必须具有《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
1.是否具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2.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
|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
|
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
不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
工艺装备的性能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
设备工装性能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
现场检查申证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生产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产出合格产品。
|
能满足加工要求。
|
—
|
不能满足加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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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测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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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必须具有《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和计量设备。
|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和计量设备。
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
|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的检测能力(可检查档案,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
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
不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2. 企业的检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
1.检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2.在用检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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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管理制度。
2.查台帐。
3.查周检计划。
4.查检定证书/记录。
5.检查规定的在用的检验和计量设备,其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标识和在有效期内。
|
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
不能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2.4
|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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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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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简称“三法”)对企业的要求 ,(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
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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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熟悉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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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清楚和不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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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三法”和强制性标准对企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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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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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2.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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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5-10名(不足5名全抽)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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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且参加过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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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一般,且未参加过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质量管理知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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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足,且未参加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对质量管理知识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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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的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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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和工艺文件。
2. 是否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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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3-5个工种,每工种选1-2人提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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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工人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正确熟练地操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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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一般工序操作工人未能全部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方和工艺文件等),或操作设备时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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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关键工序操作工人未能全部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或操作设备时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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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3.1
|
技术标准
|
企业应具备和贯彻《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
1. 对照细则查阅标准及有关文件。
2.与有关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
申证产品有关标准齐全,并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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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贯彻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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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产品标准不全或未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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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设计文件
|
1.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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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是否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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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所有申证产品的设计文件。
|
设计文件齐全配套。
|
缺设计任务书。
|
缺计算书、总图。
|
|
2.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统一性,企业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
1.图纸和技术文件是否统一。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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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部门(必须包括车间)在用的设备图纸。
|
抽查的图纸与实物完全一致。
|
抽查的在用图纸中,有不一致(含图纸与实物不一致)。
|
抽查的在用图纸中,3处以上不一致,图纸与实物不一致。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3.3
|
工艺文件
|
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
1.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内容是否完整。
2.各部门使用的工艺文件是否统一。
3.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
抽取在用的工艺文件(关键工序必抽)进行检查。
|
抽查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一致,且签署、更改手续正确完备。
|
抽查的工艺文件中(不包括关键工序)有无工艺文件或存在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方面的错误,或签署不全,或更改手续不全。
|
抽查的工艺文件中无关键工序。
|
|
3.4
|
文件管理
|
1. 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
1.查文件管理制度。
2.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无专门的文件化的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完善。
|
无管理制度;或指导生产的技术文件中有2份及以上是非有效版本。
|
|
2. 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
检查有关文件和记录。
|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
|
无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
|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4.1
|
采购制度
|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
|
1.是否制定了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2.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
查有关文件。
|
制定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齐全。
|
制定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不完善。
|
无采购原材料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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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
1.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2.该办法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
查有关文件。
|
制定了有关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内容齐全。
|
制定了有关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内容不完善。
|
无有关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
若无委托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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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供方评价
|
1.企业应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并对供方进行评价,在合格供方采购,以满足产品质量需要。
|
1.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供方评价。
|
查供方评价准则,并抽查5份供方档案、5份采购合同(关键、安全件必查)。
|
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对所有供方进行了评价,并从合格供方中进行采购。
|
一般件未从合格供方中采购的未超过10%。
|
未制定供方评价准则;或未对供方进行评价;或关键、安全件采购未从合格供方中选择;或一般件未从合格供方中采购的超过10%。
|
|
2. 企业应保存原、辅材料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并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
|
1.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2.是否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
|
查有关纪录,抽查5份供方档案、5份采购合同(关键、安全件必查)。
|
原、辅材料和外购件供方及外协单位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齐全,对供方及协作方质量控制有效。
|
供货、协作质量记录不全。
|
—
|
|||
4.3
|
采购文件
|
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
1.是否有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
查有关采购文件及记录。
|
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
有文件,但质量要求不明确,或个别文件未批准。
|
—
|
|
4.4
|
采购验证
|
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
|
1.是否对采购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
检查有关检验或验证规定,并抽查10份检验或验证记录。
|
按规定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齐全。
|
规定不够完善;或检验、验证有缺漏项,记录不齐全。
|
无进货检验、验证规范;或未按规定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无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5.1
|
工艺管理
|
1. 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
1.查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
2.查考核记录。
|
有制度,正常执行和考核。
|
制度不够完善,考核记录不全。
|
无工艺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
|
2. 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抽查3-5名工人(关键工序操作工人1名)进行现场考核
|
抽查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抽查的一般工序操作工人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抽查的关键工序操作工人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
5.2
|
质量控制
|
1. 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并应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出关键的质量控制点。
|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
|
查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
|
关键工序设立了质量控制点。
|
设立了质量控制点,但未在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上标出。
|
重要工序或关键特性未设立质量控制点。
|
|
2. 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
1.查每个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
2.现场抽1-3个质控点,查实施情况。
|
制定了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
操作控制程序内容不够完善,或执行欠佳。
|
有1个及以上的质控点无操作控制程序,或不执行。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6.1
|
检验管理
|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
1.查有关文件。
2.查管理制度。
|
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及检验管理制度(含部门、人员职责权限、检验项目、检验内容等)及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符合要求。
|
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不能独立行使权力,或管理制度不全。
|
无检验机构;无专(兼)职检验人员;无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
|
2.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
1.重点审查检验是否委托《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2.委托检验是否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
1.查检验报告、记录。
2.查委托检验合同。
|
委托检验符合要求,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
—
|
检验不是委托《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或未签订合同。
|
|||
6.2
|
过程检验
|
1.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作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
|
1.抽在制品的检验记录,查有无检验规定,查检验是否符合规定。
2.现场查看是否有检验状态标识。
|
有规定、有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检验符合规定。
|
规定不够完善,个别检验未按规定进行,记录不全,个别漏检验状态标识。
|
无规定,或基本不按规定检验,无记录,没有检验状态标识。
|
|
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返工、返修后应重新进行检验。
|
1.是否对返工、返修应重新进行检验作出规定。
2.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
1.查返工、返修产品检验规定。
2.抽查有关检验记录。
|
有有关规定,且执行,并记录。
|
记录不全,或个别未重检。
|
无规定,不重检,或重检后无纪录。
|
|||
6.3*
|
出厂检验
|
企业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出厂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
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其合格证;现场检查产品包装和标识。
|
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齐全,按规定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
|
—
|
无出厂检验报告及其合格证,或产品包装和标识不符合规定。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合格
|
轻微
不合格
|
严重
不合格
|
此项
不适用
|
|
7.1
|
文明生产
|
1. 厂房、车间应清洁、明亮。生产场地布局合理,道路平坦通畅,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按规定放置。
|
1. 生产现场是否整洁有序。
2. 布局是否合理。
|
现场查看。
|
厂区、车间及库房清洁、明亮,工作环境条件满足生产需要,生产场地布局合理,道路通畅,原辅材料、半成品和工装器具等按规定放置,及时清除了回料、废弃物、油垢。
|
厂区、车间及库房脏乱,工作环境条件差,布局不合理。
|
—
|
||
2.在搬运和贮存过程中应加强防护,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损伤。
|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
|
现场查看。
|
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不满足审查要点要求。
|
—
|
||||
7.2
|
安全生产
|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及实施安全生产制度。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
1.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
|
1.查安全生产制度。
2.现场查看。
|
符合审查要点要求。
|
有些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措施欠缺 。
|
无安全生产制度,或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无消防器材或过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进行隔离和防护。
|
||
2.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料排放、噪声污染及卫生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1.三废排放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存在危害人身健康情况。
|
1.查有无环保部门的有关证明。
2.现场查看。
|
有证明,符合规定。
|
有证明,存在一定问题。
|
无证明。存在严重的三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轻微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
其中否决项目
|
审查组对企业不合格项目的综合评价
|
|||
1
|
质量管理职责
|
(款)
|
(款)
|
序号
|
审查项目
|
不合格
|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
|
2
|
生产资源提供
|
(款)
|
(款)
|
|||||
3
|
技术文件管理
|
(款)
|
(款)
|
1
|
2.1生产设施
|
|||
4
|
采购质量控制
|
(款)
|
(款)
|
2
|
2.2
设备
工装
|
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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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过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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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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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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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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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产品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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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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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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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
测量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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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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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文明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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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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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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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款)
|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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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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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最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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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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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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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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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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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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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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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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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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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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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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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组根据《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食用酒精产品生产 审查组长:
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该企业进行了审查,共计审查出:
轻微不合格项目 款、严重不合格项目 款、否决项目 款。 审查组织单位(章):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 。
(注:审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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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组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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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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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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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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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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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员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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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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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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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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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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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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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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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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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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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组人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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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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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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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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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加抽样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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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送达
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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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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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交审查部,一份交检验单位。
2. 从封样日起15天内,将样品送(寄)到检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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