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双城雀巢有限公司食品安全
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
市监食监一函〔2018〕42号
双城雀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1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个别生产场所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新溶粉线湿混室二楼门口左侧墙体部分墙面有起皮、剥落现象。不符合GB14881—2013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涂料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要求。
二、个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你公司《原材料的取样计划》(QA-DOC-087-03)规定开袋取样的原料要先行用于生产线使用,但开袋取样过的5袋J25917批次脱脂乳粉与该批脱脂乳粉一起存放在K原料库中6排的50个托盘上,仓库库管现场不能确认其中4袋存放的托盘区位,难以做到先行出库用于生产。不符合GB14881—2013中7.2.6条款关于仓库出货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的要求。
(二)查4165-1142007135批次的雀巢能恩金装幼儿配方奶粉、4165-1142007062批次的雀巢力多精金装3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记录及2017年6月洗手液领用记录,有关人员对4号塔《原材料批次倒料、清场及醒菌记录单》、3B蒸发器控制单及洗手液领用记录进行更正时,有多处采用了涂改的方式且部分未签名;查2017年6月质控菌株验证及2017年10月到11月环境样验证报告,有多份报告单缺审核者签名。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记录管理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请你公司完成整改后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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