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核准的范围,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超过临时备案的范围,或者改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油烟扰民等严重的后果,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常见情形见附件)。此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较高数额罚没款的行政处罚,甚至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备案公示卡。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主体业态和经营品种,临时备案公示卡载明的经营品种和方式,以及许可核准或临时备案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食品经营,切勿超过许可或临时备案范围、改变许可核准或临时备案的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或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申请重新办理临时备案。
附件:
常见超过许可或临时备案范围、改变条件从事食品经营的常见情形及可能后果
编号 |
常见违法情形 |
主要问题和可能后果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无“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订购要求,从事膳食集中加工、分装和分送活动 |
不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具备的膳食冷藏、加热保温等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 |
2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超范围现场制作膳食、饮品等食品 |
不具备现场制作膳食、饮品的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并可能发生油烟扰民 |
3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自制饮品制售”,或临时备案公示卡经营品种“自制饮品”,超范围现场制作饭菜、糕点等食品 |
不具备现场制作饭菜、糕点的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并可能发生油烟扰民 |
4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无“冷食类食品制售”,或取得临时备案公示卡的小型餐饮(不得经营冷食类食品),超范围现场制作冷菜、色拉等冷食类食品 |
不具备现场制作冷菜、色拉等冷食类食品的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 |
5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无“生食类食品制售(即食生食品)”,或取得临时备案公示卡的小型餐饮(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超范围现场制作生鱼片等即食生食品 |
不具备现场制作生鱼片等即食生食品的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 |
6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无“糕点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操作)”或“糕点类食品制售(仅冷加工操作)”,或取得临时备案公示卡的小型餐饮(不得经营冷加工糕点),超范围现场制作裱花蛋糕、慕斯蛋糕、提拉米苏等冷加工糕点 |
不具备现场制作冷加工糕点的食品安全条件,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较大 |
7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或临时备案公示卡经营品种“热食类(简单处理,不产油烟、异味、废气)”,超范围经营烹、煎、炒、烤、炸等非蒸煮工艺制作的品种 |
可能发生油烟扰民 |
8 |
发证时仅具备制作不产生油烟餐饮项目(如:蒸煮类、火锅类)的经营条件,发证后擅自改变许可条件,增加烹、煎、炒、烤、炸等设施,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
可能发生油烟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