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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裂壶藻油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01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欧盟修订裂壶藻油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规定

欧盟官方公报2019年1月25日消息,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 (EU) 2019/109,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2015/2283 允许裂壶藻油作为新食品原料的使用规定进行修改,根据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2470建立的授权新食品原料清单中的条目,裂壶藻油指的是Schizochytrium sp. Oil,现增加备注在含有它的食品的标签上指定新食品为:来自microalgae Schizochytrium sp.的油,法规附件中规定的裂壶藻油使用条件和标签要求也进行相应修订。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二十日生效。部分使用限量标准见下表:

  食品类别

  最大用量

  乳制品除了乳制饮料

  200 mg/100 g或奶酪产品600 mg/100 g

  乳制品类似物除了饮料

  200 mg/100 g或奶酪产品类似物600 mg/100 g

  可涂抹的脂肪和调料

  600 mg/100 g

  早餐谷物

  500 mg/100 g

  食品补充剂

  正常人250 mg DHA/天;

  孕期及哺乳期妇女450 mg DHA/天

  (EU)609/2013定义的用于减肥的总膳食替代品或膳食替代品

  250 mg/餐

  婴幼儿牛奶饮料和类似产品

  200 mg/100 g

  用于满足肌肉力量消耗的食品,特别是运动员

  (EU)No 828/2014中要求的缺乏谷蛋白的食品

  水果/蔬菜泥

  100mg/ 100g

 

 
关键词: 欧盟 新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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