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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控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食品论坛  作者:渝食品质量管理
核心提示: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控制
 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控制

1 目的

加工人员健康对于食品卫生影响非常大,所以加强健康管理是保证食品卫生一个重要环节。

2 适用范围

生产加工人员、管理人员及进入车间参观人员

3 控制与监测

3.1 生产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每年由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查,必要时做临时的健康检查,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新招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由行政人事部统计统一保管。监测频率:每年1次。

3.2 凡确诊患有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鼻炎、呕吐、感冒发烧伴有咽喉肿痛、化脓伤口)应及时给予调离岗位或停工治疗。卫生监督员认真检查员工身上那些可能污染食品的受感染的伤口。监测频率:每天开工前。

3.3 员工不得蓄留长发、胡子、指甲,勤洗澡,工作时不得佩带首饰、手表,不得化妆,不得随地吐痰、挖鼻孔,乱丢杂物,便后要冲水洗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4 进入更衣室都必须按要求认真洗手、消毒并穿上工作服、帽、鞋,上厕所时必须换下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要保持整洁卫生。

3.5 本厂制定的卫生操作规范对工人卫生习惯、洗手消毒方法及进入车间注意事项规定,由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监测频率:开工前。

3.6 管理人员及进入车间参观人员,进入车间卫生消毒程序同生产工人一样。

3.7 加强员工卫生意识的培训

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加强对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质检部负责组织实施,并记录存档。

4 纠正措施

4.1 未取得健康证不得加工食品或证明其身体健康方可上岗。

4.2 患有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员工调离开展岗位直至痊愈或重新分给不接触食品的工作。

4.3 将伤口缠上不渗透的绷带或重新分配工作或回家休养。

4.4 卫生监督员纠正员工卫生习惯,洗手消毒和入厕方法。

5 记录

<每日卫生检查记录>

<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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