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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又不知道能不能用?药食同源物质管理试点的地区都有哪些,你知道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食品研发与生产
核心提示:想用又不知道能不能用?药食同源物质管理试点的地区都有哪些,你知道吗
   2020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当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那么问题来了,截至目前,试点工作的地方有哪些呢?
  根据近期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公布的信息以及对公开资料的查询,整理了以下20个得到批复以及公布试点方案的地区。具体批复及要求等内容请详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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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食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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