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接到检查通知后心里发慌,不知道怎么迎检?首先,需要了解监管部门来检查什么,才能知道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一、监管部门怎么查?
为了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依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制作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方便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工作,其中,《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专门用于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形式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含“双随机”抽查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按比例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问题线索进行检查、处置。
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组织实施以下检查:
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等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监测发现重大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监管部门查什么?
专项执法检查和飞行检查通常会发文告知检查内容。
日常监督检查依据《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覆盖监督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为便于理解,小编整理编发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
从中可以看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12个方面:
食品生产者资质;
生产环境条件;
进货查验;
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检验;
贮存及交付控制;
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标签和说明书;
食品安全自查;
从业人员管理;
信息记录和追溯;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三、生产企业应该怎么做?
专项执法检查和飞行检查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企业基于靶向问题做好准备工作就可以了。
关于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要点,就是食品生产企业预防和控制的风险隐患重点,企业必须做到位。
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由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根据《检查要点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企业风险管控清单,依据风险管控清单,制定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如实做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可参考的风险管控清单和记录模板: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及记录模板、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参考模板。
结语
监管部门根据《检查要点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企业根据《检查要点表》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一脉相承。
万变不离其宗。企业只要按照要求,认真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理机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即可从容应对各种形式检查。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生产与监管好比一车两轮,一体两翼,相向而行,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