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微生物污染
2、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
3、农药残留超标
4、兽药残留超标
5、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6、质量指标不达标
说明:
1、检测不合格项目下所列标准为2024年总局监督抽检不合格判定涉及标准,并非涉及该项目的所有标准。
2、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类别和品名,仅为代表该类别或产品被检出过不合格,同类别或产品多次不合格的已经合并,因一批次不合格产品可能有多个项目不合格,所以这里的批次之和比总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批次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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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问题(42批次)
菌落总数(22批次)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3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3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即食藻类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3×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液体饮料(不含活菌(未杀菌)型饮料)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0CFU/m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方便面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同一批次产品中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103CFU/m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3CFU/mL;食醋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
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7批次)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熟肉制品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冲调谷物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小麦粉馒头》(GB/T 21118—2007)中规定,小麦粉馒头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不得超过30MPN/100g。发酵面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霉菌(11批次)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霉菌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0CFU/g。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糕点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夹心枣》(Q/XLZ 0004S—2020)中规定,夹心枣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枣夹核桃》(Q/XLZ 0001S—2019)中规定,枣夹核桃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枣夹核桃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恰佰味(浙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混合果干》(Q/QBW 0001S—2023)中规定,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绿葡萄干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坚果(仁)混合果仁果干制品(每日坚果)》(Q/YEJ 0002S—2023)中规定,混合坚果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混合坚果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商丘市惠康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混合坚果及籽类、果干》(Q/SHK 0001S—2020)中规定,混合坚果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混合坚果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酵母(1批次)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酵母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数。食品中酵母严重超标会破坏食品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饮料(除固体饮料外)中酵母的最大限量值为20CFU/mL。碳酸饮料(汽水)中酵母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导致。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1批次)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为革兰氏阴性,是一种食源性的条件致病菌,婴儿是高危人群,临床症状初期为腹泻、腹痛,少数伴有恶心、呕吐等。婴儿配方食品是婴儿感染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的主要渠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中规定,婴儿(0—6月龄)配方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3个独立包装样品均不允许检出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婴儿配方食品中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中微生物控制欠佳;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足。
真菌毒素和危害物(14批次)
生物毒素
黄曲霉毒素B1(2批次)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
有机污染物
N-二甲基亚硝胺(2批次)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或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所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水产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或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所致。
重金属
铅(以Pb计)(7批次)
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葡萄汁除外)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以干重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干重计)。藻类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挂面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挂面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山东腾盛食品有限公司 蔬菜干制品》(Q/TTS 0004S—2023)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以Pb计)的企业标准指标值为≤0.75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0.8mg/kg。该批次产品中铅(以Pb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蔬菜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较高,导致干制品铅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镉(以Cd计)(1批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以Cd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6mg/kg。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以Cd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大米中存在一定含量的镉。
其他危害物
亚硝酸盐(以NO2-计)(2批次)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还能够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包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当。
农药残留(4批次)
灭多威(1批次)
灭多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一种广谱性速效杀虫剂。此类农药对哺乳动物具有潜在毒性,长期食用灭多威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绿色食品 茶叶》(NY/T 288—2018)中规定,茶叶中不得检出灭多威(<0.01mg/kg),该批次产品中灭多威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茶叶中灭多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做好茶鲜叶原料验收管理;也可能是未正确理解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所致。
乙酰甲胺磷(1批次)
乙酰甲胺磷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化合物进入人体后会抑制体内胆碱酯酶,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农业农村部禁止茶叶中使用乙酰甲胺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茶叶中乙酰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茶叶中乙酰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
吡虫啉(1批次)
吡虫啉属内吸性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茶叶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茶叶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也可能是在临近采收的茶树上不当使用所致。
多菌灵(1批次)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多菌灵在孜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孜然中多菌灵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也可能是在临近采收的孜然上不当使用所致。
兽药残留(2批次)
呋喃西林代谢物(2批次)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可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蜂蜜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蜂农在养殖中违规使用兽药;也可能与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包装材料有关。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100批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3批次)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糕点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饼干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卤豆干、进口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进口豆干再制品还可能是对中国大陆相关标准要求不了解所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新型豆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新型豆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凉果类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粉丝粉条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果干制品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类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该批次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标签标注要求“0防腐剂”。果蔬汁(浆)类饮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g/kg;“酱油珍珠小米辣(酱腌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不添加任何防腐剂”。腌渍的蔬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标签标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包装中标示要求来控制产品生产过程。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6批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该批次产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本品零添加防腐剂”。
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凉果类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蜜饯凉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蔬菜干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腌腊肉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花生及其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2批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类饮料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果蔬汁(浆)类饮料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二氧化硫残留量(21批次)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熟制坚果与籽类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硫磺熏蒸或亚硫酸盐浸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饼干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饼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35g/kg。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糖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g/kg。食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好;也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3g/kg,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水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白芷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香辛料及粉(仅限八角)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5g/kg。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脱水蔬菜 根菜类》(NY/T 959—2006)中规定,亚硫酸盐(以SO2计)指标要求≤30m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亚硝酸盐(1批次)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还能够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使产品呈现良好的色泽、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3批次)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调味品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凉果类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辣椒酱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苋菜红(4批次)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食品合成着色剂。长期食用苋菜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果中苋菜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糖果中苋菜红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苋菜红。果蔬汁(浆)中检出苋菜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外,月饼中不得使用苋菜红。月饼中检出苋菜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未严格控制彩装、配料中色素的带入。
胭脂红(3批次)
胭脂红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具有着色力强、性质稳定等特点,在现代食品工业中应用广泛。长期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05g/kg。蜜饯凉果中胭脂红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果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05g/kg。糖果中胭脂红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饼干夹心、蛋卷外,胭脂红在饼干中不得使用。饼干中检出胭脂红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1批次)
诱惑红,别名艳红、阿落拉红,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诱惑红应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诱惑红超标的食品,存在一定健康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外,月饼中不得使用诱惑红。月饼中检出诱惑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未严格控制彩装、配料中色素的带入。
柠檬黄(8批次)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饼干夹心、蛋卷外,柠檬黄在饼干中不得使用。饼干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和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外,糕点中不得使用柠檬黄。糕点中检出柠檬黄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和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外,月饼中不得使用柠檬黄。月饼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未严格控制馅料、彩装、配料中色素的带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和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外,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柠檬黄。调味面制品中检出柠檬黄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柠檬黄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蜜饯凉果中柠檬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糖中不得使用柠檬黄。食糖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皮中不得使用柠檬黄。豆皮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日落黄(5批次)
日落黄是一种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日落黄。调味面制品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糖中均不得使用日落黄。食糖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中均不得使用日落黄。酱腌菜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和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外,月饼中不得使用日落黄。月饼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未严格控制馅料、彩装、配料中色素的带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干再制品中不得使用日落黄。进口豆干再制品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中国大陆相关标准要求不了解所致。
亮蓝(2批次)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亮蓝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除糕点上彩装外,月饼中不得使用亮蓝。月饼中检出亮蓝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未严格控制彩装、配料中色素的带入。
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批次)
着色剂也称食品色素,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长期食用着色剂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相同色泽着色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糖果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着色剂的用量。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6批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话化类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8.0g/kg。话化类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而超限量使用甜蜜素;也可能是生产过程计量不准导致甜蜜素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6g/kg。调味面制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过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违规添加以改善口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杂粮制品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杂粮制品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违规添加以改善口感。
三氯蔗糖(1批次)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甜度约为蔗糖的600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的最大使用量为0.6g/kg。调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过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三氯蔗糖超标。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7批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的粉丝粉条原料(食用淀粉),因受环境影响原料中含有较高含量的铝。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的粉丝粉条原料(食用淀粉),因受环境影响原料中含有较高含量的铝。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糕点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的粉丝粉条原料(食用淀粉),因受环境影响原料中含有较高含量的铝。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月饼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月饼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乙基麦芽酚(6批次)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以次充好,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
质量指标不达标及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179批次)
酸价(以脂肪计)(KOH)(8批次)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月饼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
食品中中酸价(KOH)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过氧化值(11批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菜籽油》(GB/T 1536—2021)中规定,压榨二级菜籽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菜籽油”中过氧化值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50g/100g;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月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月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制作过程中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等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腌腊禽制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最大限量值为1.5g/100g。腌腊肉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2批次)
铵盐是酱油中存在的非营养成分。铵盐含量超标会影响酱油的风味。
《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酱油中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的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酱油中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被杂菌污染,在发酵过程中大豆蛋白质被分解过度而产生无机铵;也有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焦糖色等添加剂带入;还有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提高酱油全氮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而违规加入。
总酸(以乙酸计)(4批次)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3.5g/100mL。
该批次产品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4.25g/100ml”。
该批次产品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总酸(以乙酸计)≥3.50g/100mL”。
该批次产品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5.00g/100ml”。
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组织生产;也可能与出厂检验把关不严有关。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2批次)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0.50g/100mL。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酒精度数(3批次)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水平主要反映产品品质。
《啤酒》(GB/T 4927—2008)中规定,原麦汁浓度在11.1—12.0°P范围内时,啤酒中酒精度≥4.1%vol,该批次产品中酒精度数既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酒精度≥4.1%vol”。啤酒中酒精度数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
《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相差不得超过±1.0%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产品运输、贮存过程未达到规定要求导致的。
水分(1批次)
水分是蔬菜制品的质量指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脱水蔬菜 根菜类》(NY/T 959—2006)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水分≤8.0%。蔬菜干制品中水分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环境控制不到位;也可能是与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淀粉(2批次)
淀粉是高分子碳水化合物,是由葡萄糖分子聚合而成的。淀粉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和口感。
《熏煮香肠》(SB/T 10279—2017)中规定,优级熏煮香肠中淀粉≤4g/100g。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淀粉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熏煮香肠》(SB/T 10279—2017)中规定,优级熏煮香肠中淀粉≤4g/100g。该批次产品中淀粉含量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淀粉含量≤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淀粉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蛋白质(3批次)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
蛋白质含量高低是衡量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质量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熏煮香肠》(SB/T 10279—2017)中规定,优级熏煮香肠中蛋白质≥14g/100g。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中规定,调制乳粉的蛋白质含量应≥16.5%。调制乳粉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掺杂使假所致。
维生素A(14批次)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0—375μ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应在14—43μgRE/100kJ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6—60月龄食用)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份计)应在150—360μgRE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400—120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1(18批次)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4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应≥12.5μ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6—3.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挂面》(Q/SL 0001S—2023)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B1的挂面中维生素B1含量应在3—5mg/kg范围内。挂面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也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2(15批次)
维生素B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体内生物氧化与能量代谢。维生素B2缺乏可能会导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严重时可引起维生素B2缺乏病;长期缺乏可能会导致婴幼儿生长迟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应≥13.0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挂面》(Q/SL 0001S—2023)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B2的挂面中维生素B2含量应在3—5mg/kg范围内。挂面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也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烟酸(烟酰胺)(5批次)
烟酸是一种B族维生素,可参与人体内物质和能量代谢,在维持皮肤和消化器官正常功能中起重要作用。烟酸缺乏可能会引起糙皮病或癞皮病,影响婴幼儿生长发育。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烟酸含量应≥83.7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烟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烟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6.0—18.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烟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泛酸(1批次)
泛酸又称维生素B5,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可以构成辅酶A和酰基载体蛋白,在人体代谢中发挥作用。泛酸缺乏可能会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疲倦无力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泛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8—12.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泛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6(2批次)
维生素B6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主要以辅酶的形式参与人体内多种物质及能量代谢。维生素B6缺乏容易导致肌肉酸痛,身体疲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12(2批次)
维生素B1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可以预防和治疗恶性贫血。维生素B12缺乏可能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神经系统损害、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还可能影响叶酸代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6~36月龄食用)中维生素B12每日份含量应≥0.36μ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4—4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C(6批次)
维生素C是人体内重要的水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维生素C缺乏会影响人体正常生理功能,长期严重缺乏可能导致坏血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以每日计)应在60—3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1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C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D(8批次)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维生素D缺乏容易导致儿童佝偻病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应在0.25—0.75μ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3—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E(2批次)
维生素E又名生育酚,是一种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剂。维生素E缺乏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障碍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以每日计)应在5—17mgα-TE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1—20mg α-TE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K1(1批次)
维生素K1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是肝内合成凝血酶原的必需物质。维生素K1缺乏可能会造成凝血障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K1每日份含量应在4.5—9.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中维生素K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生物素(1批次)
生物素是一种是水溶性维生素,参与机体脂肪酸合成和能量的代谢,维护神经系统健康。生物素缺乏可能会引起皮肤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生物素含量(以每日计)应在4.5—5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生物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叶酸(1批次)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叶酸缺乏可能会导致贫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营养补充食品中叶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40—40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叶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牛磺酸(1批次)
牛磺酸是一种含硫非蛋白氨基酸,具有抗氧化、促进大脑发育、缓解疲劳及调节免疫力等多种生理功能。婴幼儿摄入牛磺酸不足可能会影响其脑组织、智力和视觉发育,缺乏严重时可能会导致牛磺酸缺乏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中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牛磺酸的最大含量为3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牛磺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营养素实际添加量低于配方设计添加量;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
二十二碳六烯酸(1批次)
二十二碳六烯酸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参与人体的多种生理功能,有助于婴儿智力和视力发育。二十二碳六烯酸缺乏可能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产生一定的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60—2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6~60月龄食用)中二十二碳六烯酸每日份含量应在30—9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补充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胆碱(1批次)
胆碱广泛存在于人体不同组织和器官中,是构成生物膜的重要成分,能够促进大脑发育,增强记忆力。胆碱缺乏可能会导致记忆力损伤、肾脏损害、干细胞受损及引起心脑血管疾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胆碱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00—104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胆碱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左旋肉碱(1批次)
左旋肉碱是一种类氨基酸化合物,可作为脂肪酸代谢的载体,参与机体代谢活动。左旋肉碱摄入过量可能会引起胃肠不适,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左旋肉碱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左旋肉碱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10-羟基-2-癸烯酸(1批次)
10-羟基-2-癸烯酸,又称王浆酸,是蜂王浆特有的生理活性成分,是评价蜂王浆质量的重要指标。10-羟基-2-癸烯酸含量不达标会影响蜂王浆品质。
《蜂王浆》(GB 9697—2008)中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品的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含量不低于1.4%。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控不严;也可能与加工过程中掺假有关。
锌(9批次)
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营养素,对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均有重要作用。锌缺乏可能导致味觉障碍、生长发育不良、皮肤干燥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锌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7—12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锌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应在0.17—0.46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锌含量(以每日计)应在4.0—12.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锌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
《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挂面》(Q/SL 0001S—2023)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锌的挂面中锌含量应在10—40mg/kg范围内。挂面中锌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铁(11批次)
铁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铁摄入过量可能会引起急性铁中毒如恶心、呕吐和血性腹泻,或慢性铁中毒如肝纤维化和肝细胞瘤等,还可能增加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规定,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铁含量应在0.25—0.50mg/100kJ范围内。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铁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应在0.25—0.50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铁含量(以每日计)应在7—16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企业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添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预包装食品中铁的实际含量≥80%标示值,空心铁山楂(果脯类)中铁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每袋产品(净含量:100g)约含2.5毫克铁”。果脯类蜜饯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企业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添加。
《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挂面》(Q/SL 0001S—2023)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铁的挂面中铁含量应在14—26mg/kg范围内。挂面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麟储粮油购销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花色挂面》(Q/LLG 0001S—2022)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铁的挂面中铁含量应在14—26mg/kg范围内。挂面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郑州万家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营养强化花色挂面》(Q/ZWS 0004S—2020)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铁的挂面中铁含量应在14—26mg/kg范围内。挂面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镁(4批次)
镁是人体所需的重要矿物质元素,可促进骨骼生长和神经肌肉兴奋性,还可以影响胃肠道功能等。镁缺乏可能会影响体内钙代谢和骨骼生长发育。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镁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00—33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镁含量(以每日计)应在53—3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钙(7批次)
钙是人体含量最多的矿物质元素,可维持人体神经和肌肉活动、促进细胞信息传递。钙缺乏可能会导致生长发育迟缓,引起骨质疏松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钙含量(以每日计)应在300—8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企业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添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钙含量应≥12.0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钙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0—8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中钙每日份含量应在180—24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补充品中钙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预包装食品中钙的实际含量≥80%标示值,空心铁山楂(果脯类)中钙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每袋产品(净含量:100g)约含218毫克钙”。果脯类蜜饯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企业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添加。
《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挂面》(Q/SL 0001S—2023)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钙的挂面中钙含量应在1600—3200mg/kg范围内。挂面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郑州万家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营养强化花色挂面》(Q/ZWS 0004S—2020)中规定,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钙的挂面中钙含量应在1600—3200mg/kg范围内。挂面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企业未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添加;还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硒(2批次)
硒是人体生命过程中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等作用。硒缺乏可能会使机体免疫能力下降,导致抵抗力差、多病、厌食等,还可能诱发大骨节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5—65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计)应在7.5—52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硒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钠/总钠(27批次)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钠离子在体内有助于维持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协助生理功能正常运作。钠缺乏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倦怠、恶心呕吐、血压降低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的最大含量为200m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为24.0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脂肪(2批次)
脂肪是人体内重要的储能和供能物质,能够起到维持体温和保持脏器的作用,还可促进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婴幼儿脂肪摄入不足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免疫力低下、发育迟缓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脂肪的最大含量为0.8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脂肪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脂肪的最大含量为1.4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脂肪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