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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3-11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是衡量最终产品质量的尺度,是树立绿色食品形象的主要标志,也反映出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的水平。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制订的依据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在检测项目和指标上,严于国家标准;对严于国家执行标准的项目及其指标都有文献性的科学依据或理论指导,有些还进行了科学试验。

    1、原料要求

    绿色食品的主要原料来自绿色食品产地,即经过绿色食品环境监测证明符合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某些进口原料,例如果蔬脆片所用的棕榈油、生产冰淇淋所用的黄油和奶粉,无法进行原料产地环境检测的,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中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原料。

    2、感官要求

    包括外形、色泽、气味、口感、质地等。感官要求是食品给予用户或消费者的第一感觉,是绿色食品优质性的最直观体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有定性、半定量、定量标准,其要求严于非绿色食品。

     3、理化要求

    这是绿色食品的内含要求,它包括应有成分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等,这些指标不能低于国际标准;同时它还包括不应有的成分指标,如汞、铬、砷、铅、镉等重金属和六六六、DDT等国家禁用的的农药残留,要求与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接轨。

     4、微生物学要求

    产品的微生物学特征必须保持,如活性酵母、乳酸菌等,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而微生物污染指标必须加以相当或严于国标的限定,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性链球菌、志贺氏菌、及沙门氏菌)、粪便大肠杆菌、霉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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