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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内容(红色字体为关键变化内容) |
食品安全管理 |
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同步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
食品安全制度 |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临期食品管理、食品留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设备维修保养校验、环境检测、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食堂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
食品安全培训 |
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其中病媒生物防制、餐饮具清洗消毒、过敏原管理应作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内容。 |
陪餐 |
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陪餐人员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并由本人签字。 |
进货查验与索票索证 |
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查验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集体验收,公开透明,有条件的学校应保留影像资料,清晰详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 |
采购原材料应索取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采购畜禽肉类时,需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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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 |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中小学食堂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 |
食品添加剂使用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的使用规定,并调整了该食品添加剂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 1.0g/kg调整为0.3g/kg。 |
食品留样 |
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8℃)保存48小时以上,并有留样记录。 留样冰箱“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留样管理。 |
过敏原控制 |
中小学食堂应建立过敏原控制台账,详细记录含有过敏原的食品种类、供应时间、使用食材以及相关学生的需求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针对上表内容,学校应从食品安全制度、培训教育、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等方面进行自查和评估,根据自查情况更新和完善相应内容,并作为日常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的重点进行管控,及时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从而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