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供应商全流程管理,建立标准化、客观化、透明化的供应商评价、整改及退出机制,全面保障公司食材、物料质量安全与供应链持续稳定,有效降低采购供应风险,促进供应商服务品质持续优化,搭建优质、稳定、合规的供应商合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各门店、中央厨房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物资的所有合作供应商,涵盖品类如下:
1. 食材类:肉类、水产、蔬果、粮油、调味品、冻品、预制菜等食用原料;
2. 包装材料类:餐盒、纸杯、包装袋、食品密封耗材等食品接触类包装物料;
3. 清洁消毒用品类:食品场地、设备、器具专用清洁、消毒耗材;
4. 其他类:所有与食品安全、产品品质直接相关的配套物料供应商。
三、职责权限
3.1 物资部
作为本制度牵头执行部门,负责统筹供应商评价工作;日常收集、统计、汇总供应商质量安全、抽检异常、客诉、退货等数据;组织季度、年度供应商考评及整改复评;公示评价结果,整理归档所有考评、整改、退出台账记录。
3.2 采购部
负责收集供应商交付履约、报价调价、售后服务等相关数据,全程参与供应商评分工作;严格执行供应商整改、暂停合作、退出终止等决策;提前开发、储备备选供应商,保障供应链不断档;对接供应商完成通知、对账、终止合作等事宜。
3.3 仓管
负责每批次到货的现场验收核查,真实、实时记录到货数量、品相、规格、质量异常等情况,及时同步异常数据至物资部,留存验收原始记录。
3.4 门店/总仓
负责物资入库使用后的日常品质监控,及时反馈物料质量问题、使用缺陷、顾客质量投诉等信息,为供应商考评提供一线真实数据。
3.5 供应商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物资部、运营部、财务部、五常小组负责人组成,总经理担任主任或指定授权人;负责最终审批供应商分级结果、整改方案、复评结论及供应商退出、拉黑等重大决策。
四、评价周期
定期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对供货商在一个季度内的供货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不定期检查: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供货商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记录。
五、评价维度与权重
本制度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结合四大核心维度考评,同时设置红线一票否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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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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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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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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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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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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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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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合格率、食品安全抽检结果、资质证照有效性、质量投诉、退货报废情况、监管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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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仓、门店仓管、五常巡检、监管部门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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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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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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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到货率、到货数量准确率、订单满足率、紧急补货响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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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总仓、门店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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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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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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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竞争力、合同期价格稳定性、调价合规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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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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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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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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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异常处理效率、退换货配合度、证照更新及时性、日常沟通响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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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总仓、门店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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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红线
供应商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资质材料造假、商业贿赂、恶意断供、产品检出违禁超标项目等红线问题,无论综合得分高低,直接判定不合格,启动立即退出流程。
六、评分细则
6.1 质量安全(40分)
1.到货验收合格率:≥98% 得满分;95%-98%扣5分;90%-95%扣10 分;<90%扣20分。
2.内部食品安全抽检:抽检全部合格得满分;出现一般质量不合格扣10分;出现严重不合格直接一票否决。
3.资质证照有效性: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得满分;证照过期、缺失未及时更新,每次扣5分。
4.质量投诉与退货:无质量投诉、无退货得满分;出现一般质量投诉每次扣3分;引发顾客有效投诉、产生物料退货每次扣5分。
5.第三方/政府监管抽检:抽检合格得满分;抽检不合格直接一票否决。
6.2 交付履约(25分)
1.准时到货率:≥98%得满分;95%-98%扣3分;90%-95%扣8分;<90%扣15分。
2.数量准确率:≥99%得满分;97%-99%扣2分;95%-97%扣5分;<95%扣10分。
3.订单满足率:≥98%得满分;95%-98%扣3分;<95%扣8分。
4.紧急补货响应: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补货得满分;24小时内完成补货扣2分;超过24小时未完成扣5分。
6.3 价格成本(20分)
1.价格竞争力:同品类同品质供应商中价格合理、具备优势得满分;价格处于市场平均水平扣3分;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均价且无合理理由扣8分。
2.价格稳定性:合同合作周期内无擅自涨价得满分;单次合规涨价扣3分;合同期内涨价2次及以上扣8分。
3.调价合理性:调价有市场依据、提前书面告知且流程合规得满分;随意调价、无依据调价、临时突击调价每次扣5分。
6.4 服务配合(15分)
1.异常处理速度:质量、交付异常24小时内闭环处理完毕得满分;48小时内处理完成扣2分;超过48小时未处置扣5分。
2.退换货配合度:主动配合退换货、无推诿拖延得满分;配合处理但流程拖沓扣2分;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换货扣5分。
3.证照更新配合:证照到期前主动更新并提交资料得满分;经我方催办后才提交资料扣2分;长期拖延、拒不更新扣5分。
4.沟通响应效率:日常对接响应及时、信息同步顺畅得满分;响应滞后、沟通低效扣2分;长期联系不畅、拒不对接扣5分。
七、评价结果分级及管理措施
考评总分100分,根据得分划分四个合作等级,执行差异化合作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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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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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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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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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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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级(优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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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为核心优质合作商,优先分配订单、增加供货份额;年度纳入优秀供应商表彰名单;优先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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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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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级(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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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正常合作关系,针对考评短板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跟踪品质与服务,动态监控合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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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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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级(整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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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减订单供货比例,下发整改通知,限定 1 个月整改周期,整改期满开展专项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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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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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级(不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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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暂停供货合作,启动供应商退出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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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触发本制度一票否决红线的供应商,直接判定为D级,无条件启动退出流程。
八、退出机制
本制度退出分为立即终止合作(红线退出)、整改不合格退出两种情形,配套标准化退出流程及退出后管控规则。
8.1 立即终止合作(红线项,无整改期)
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无需整改、直接终止合作,永久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报告、检验报告、产地证明等核心资质造假、变造;
2.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或被监管部门处罚、媒体曝光,损害公司品牌声誉;
3.产品抽检检出致病菌、违禁添加剂、农残兽残严重超标等严重质量问题;
4.存在商业贿赂、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
5.无正当理由恶意断供、停供,造成门店或中央厨房停业、停摆;
6.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擅自转包供货订单,或生产加工环境、设备条件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7.伪造、篡改各类产品检验、检疫、合规证明文件。
8.2 整改后不合格退出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给予限期整改,整改后复评仍不达标,正式终止合作:
1.连续两个季度考评等级为D级;
2.单季度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一般性质量不合格问题;
3.到货验收合格率连续3个月低于90%;
4.因供应商单方面原因,造成门店、央厨断货2次及以上;
5.单季度内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顾客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
6.资质证照过期失效,经我方书面提醒后30日内仍未完成更新补齐。
8.3 标准化退出流程
1.提出退出建议:物资部、门店、五常小组根据日常异常记录、季度考评结果、红线事件,填写《供应商退出审批表》,提交委员会审核。
2.委员会审批:供应商管理委员会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退出原因、合作缓冲期及处置方案。
3.正式通知供应商:物资部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明确退出原因、最后供货日期、库存处理及未结款项结算规则。
4.替代供应商衔接:物资部同步启动备选供应商对接、试样、准入工作,确保新旧供应商无缝衔接,保障供应链稳定。
5.库存质量核查:总仓、五常小组对供应商已送达未使用库存物料进行全面核查,对不合格物料统一封存、退货、报废,杜绝问题物料流入使用环节。
6.资料归档拉黑:物资部联合归档本次退出全部资料,将该供应商录入黑名单台账,记录留存不少于2年。
8.4 退出后管理规则
1.普通整改不合格退出的供应商,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合作;
2.红线违规直接退出的供应商,永久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终身不予合作;
3.供应商主动申请终止合作的,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完成库存交接、质量核查及账务清算后方可终止合作。
九、整改与申诉管理
9.1 供应商整改管理
1.考评判定为C级的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2.统一整改周期为30天,整改期满后,由物资部开展专项复评;
3.整改复评得分仍低于75分的,直接降级为D级,启动退出流程。
9.2 供应商申诉机制
1.供应商对月度、季度、年度考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考评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佐证资料;
2.供应商管理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复核、事实核查,出具最终复核结论,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3.申诉审核期间,原有考评管控措施持续执行,不暂停质量管控、订单调整等管理动作,保障食品安全与供应链稳定。
十、配套表单台账
本制度配套标准化表单,所有表单记录统一归档留存,备查追溯:
1.《季度评分表》
2.《供应商不合格问题记录表》
3.《供应商整改通知书》
4.《供应商退出审批表》
5.《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台账》
6.《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价汇总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物资部负责日常解释、修订与落地督导;
2.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全面执行;
3.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违规失职将按公司规章制度追责;
4.所有供应商考评、整改、退出、申诉相关记录、表单、台账,统一留存不少于 2 年,用于内部追溯及政府监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