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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罗非鱼片中孔雀石绿残留超标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于兵亮,
核心提示:案例发生在广东一家主要生产出口美国冷冻鱼片的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广东省在2004年就实行了出口水产加工厂的原料必须来自备案养殖场的制度,备案养殖场在海洋渔业局监管的基础上,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加工厂的双重监管,这对出口水产的原料来源的质量保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产品:冷冻罗非鱼片

背景

2006年,中国罗非鱼出口量超过180000吨,出口总额达到40000万美元。而2004年中国罗非鱼出口额仅为16000万美元。在出口量上翻了一番,这些数字显示了罗非鱼产业中国海鲜出口产业中占据的地位

与其它动物源性食品一样,药残问题也是影响罗非鱼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近两年出现的孔雀石绿事件,给罗非鱼的出口带来了严重影响。

孔雀石绿是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又名碱性绿、严基块绿、孔雀绿,其既是杀真菌剂,又是染料,易溶于水,溶液呈蓝绿色;溶于甲醇、乙醇和戊醇。长期以来,渔民都用它来预防鱼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而且为了使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在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池内,也常使用孔雀石绿。科研结果表明,孔雀石绿在鱼内残留时间长,且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鉴于此,许多国家均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我国于2002年5月也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但是,因为其价格便宜,而且其治疗水霉病等的功效是其他药物所“不能替代”的,所以利益的驱动使得一些不法商人仍然在违规使用孔雀石绿。

案例发生在广东一家主要生产出口美国冷冻鱼片的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广东省在2004年就实行了出口水产加工厂的原料必须来自备案养殖场的制度,备案养殖场在海洋渔业局监管的基础上,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加工厂的双重监管,这对出口水产的原料来源的质量保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本案例涉及的产品为冷冻罗非鱼片,其工艺流程为:

原料验收→暂养→放鱼→放血/清洗→消毒→开片→去皮→磨皮→修整→鱼骨检查→分规格→清洗→发色→臭氧消毒→泡盐水→排盘→单冻→称重→渡冰衣→内包装→金属探测→入库冷藏→检测→合格出货

质量事件

2006年10月×日,公司接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通知,报检号为××××的罗非鱼片中孔雀石绿超标,检测结果为63.2ug/kg,远远高于1.0ug/kg的检测限要求。

调查分析:

1.从工艺来分析,孔雀石绿的污染有可能在下列情况下出现:

1)养殖过程中加入

2)运输过程中加入

3)暂养时加入

4)加工过程中被意外污染

2.在初步分析的情况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

1)扩大送样,该报检批的产品涉及四个生产批号(A、B、C、D),每个生产批随机抽取了三个样品送检,并申请加急检验;

2)调查相关记录,了解原料的来源,到养殖场了解养殖过程的情况;

3)要求采购部联系装运的车辆,了解运输过程的情况;

4)调查生产部门暂养、生产现场使用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

5)调查当日的员工卫生检查记录。

3.调查情况:

1)经查相关的记录并到现场询问养殖人员,用于该报检批的罗非鱼来自二个养殖场的四个养殖塘,用的饲料和药物同以前相同。为慎重起见,对使用同一饲料和药物养殖的另一存塘的罗非鱼及水质进行了抽样送检。

2)检查生产过程的相关记录:暂养时未加入任何其它的消毒剂,体表检查时未发现鱼身有外伤的情况;这四个生产批次所用的化学品(次氯酸钠、漂白粉、清洁剂)与之前的一致,清洗程序均是按要求操作;员工的卫生检查记录显示,在去皮车间有一员工手部溃烂,但在进车间之前就已被卫生监督员要求回家养治。

3)运输的人员谈话,了解到当天共使用四部车,其中一部车拉过一车鲜活石斑鱼到市内的一家酒店,未清洗消毒直接装运了罗非鱼,其它三部车在装运前均在公司内进行了清洗消毒。

有理由怀疑运送了石斑鱼的容器内有可能含有孔雀石绿,但由于该台车又经过了多次运输及清洗消毒,已不能取到相关的样品来进行验证。但已能确定该车鱼已全部用于生产批号为B的鱼片加工。

4)检测情况:生产批号为B的鱼片的三个样超标,结果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反馈的结果接近,其它三个批号的鱼片均不超标;从备案养殖场抽取的鱼和水质均未检出孔雀石绿。

4.调查结果:

综合调查分析,得出初步结论:由于运输车辆交叉污染导致罗非鱼片孔雀石绿超标。

5.结果验证:

为证实调查结果,公司派人去该部车送石斑鱼的酒店点了一道清蒸石斑鱼打包带回公司检测,结果显示孔雀石绿含量达123.5ug/kg。

整改措施

1.取消与该台车的合作关系;

2.重新修订《原料运输管理规定》要求装运公司原料的车辆,严禁当天装运其它产品,并在装运前,对运输车辆和装载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做到清洁卫生,并做记录;

3.对负责原料和运输的人员、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车辆司机,进行了一次培训,对药残的危害、污染途径及其预防措施,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强调了《原料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该批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效果验证:目前为止,公司自检和检验检疫局抽检,均未出现孔雀石绿超标现象。

工作体会:

1.记录一定要真实齐全,这些原始记录对问题的调查非常有用。

2.食品的药物残留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

虽然针对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出口产品原料养殖(种植)基地备案制度,使出口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但这个制度本身就证明了国内的大环境还不能与国际接轨,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如何才能有效地预防交叉污染的发生,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地方检验检疫部门都很头疼的问题;换一个角度,出口产品不允许使用的药物,国内销售的产品就可以使用吗?

笔者无意危言耸听,对这方面,笔者只想引用美国FDA官员2006年来中国考察时说的一句话来说明问题:“从考察情况来看,孔雀石绿可能依旧在养殖场中残留,应对输美水产品增加额外抽样。”

所以,规范大环境的管理,是解决药物残留的问题的根本,这需要国家、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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