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简称新法规或117法规)于9月17日正式实施生效。作为FSMA框架内首个生效的配套法规,该法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企业都需满足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要求。
该法规的特点是:
一、整合GMP与HACCP要求,117法规整合了原有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110法规)内容,并将原仅适用于水产品、果汁、低酸罐头等企业的HACCP要求扩大到所有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的食品企业,结合GMP和HACCP,形成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企业的强制性要求;
二、控制风险范围扩大,新法规不仅要求企业控制自然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还要求企业识别、评估和控制人为故意因素引入的风险,因此企业的HACCP体系还需具有食品防护的功能;
三、控制措施要求更全面,新法规不仅要求针对不同食品工艺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还要求整合原料、过敏原、召回计划等控制措施,控制体系更加立体和完整。
据统计,目前中国输美食品企业约2500家,2014年出口量16.96万批,货值74.95亿美元。这一法规的实施将对中国输美食品企业造成一系列的影响:一是企业管理体系面临挑战,按照新法规要求,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的HACCP计划,同时,FDA有权随时实施现场检查,这些都对企业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新的挑战,达不到美方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增加,新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管理体系等方面设定了更为具体的要求,经营管理成本据估计平均将增加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