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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多重认证行为研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7
核心提示: 叠加认证能显着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任程度和额外支付意愿。采用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叠加认证能显着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任程度和额外支付意愿。采用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数据,利用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分析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多重认证行为后发现,生产主体的多重认证行为除受生产主体的经营规模、人力资本、自有品牌状况等个体特征与市场结构特征显着影响外,还受到市场激励、主体责任压力和交易成本的显着影响。总体而言,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认证行为是在自身能力及环境约束下的成本收益权衡,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多重认证行为更主要是受市场激励和主体内在责任的驱动,而非政府的规制压力。
    信息不对称被认为是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本质原因。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被交易双方认可的质量认证可使高质量产品与一般产品相区别,从而避免逆向选择的发生。食品安全质量具有的信息不完全、外部性及公共品特性,迫使政府介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以避免市场失灵。实施质量安全准入标准是目前各国政府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基础,而以各类质量安全准入标准为基础的标准认证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已经成为政府规制食品安全市场的重要工具。一系列研究表明,标准认证体系能够从提升生产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两个方面改善生产主体的绩效水平。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上主要存在两类标准认证体系,一类是以“三品一标”为代表的产品认证,另一类是以HACCP、GAP为代表的过程管理认证。这些认证体系一方面已经成为消费者判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的重要依据,并影响着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另一方面也已经成为生产经营者进行产品差异化竞争、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工具。这些认证体系还成为浙江省乃至农业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主要载体。截至2013年6月30日,我国各类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共计93400余张,其中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和以HACCP、GAP等为代表的管理体系认证各自所占的比重约为10%、18%、58%和14%。对比前几个季度的数据发现,相对于无公害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体系认证的比例在逐渐增加。
    国内外研究表明,质量标准叠加认证能显着提高消费者的信任程度和额外支付意愿,也有研究发现生产主体会选择多个认证,而目前国内外关于标准认证行为的研究,针对的大多是单一标准认证行为。国内的研究尤以食品加工行业生产主体的标准认证行为为主,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标准认证行为的研究相对缺乏。Masakure等人曾利用巴基斯坦制衣与食品加工行业的外贸企业数据对标准多重认证行为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但由于技术标准已成为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手段,为进入高价值的发达国家市场,遵循进口国的各类质量体系认证,已然成为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的必然选项,故而Masakure等人以跨国贸易为情境得出的结论在农产品国内贸易这一情境中是否适用,还需接受检验。
    本文将聚焦生产主体的多重认证行为,利用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层面的数据,探究多重认证行为背后的原因以及影响生产主体质量安全多重认证行为的关键因素。
    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认证行为是在自身能力及环境约束下的成本收益权衡。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生产主体的个体特征如经营规模、人力资本状况和市场资本状况显着正向影响生产主体的多重认证行为,市场多元化程度越高以及以省外市场为主的经营主体更倾向于多重认证。除此之外,多重认证还受生产主体市场竞争压力和主体责任感知的显着正向影响,而交易成本则对多重认证行为存在抑制作用。总体而言,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认证行为更主要是受市场激励和主体责任的驱动,而非政府规制压力的驱动。
    因此,本文建议政府在介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时,应把监管重点放在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的建设上来:第一,注重充分发挥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落实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建设;第二,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维护认证市场的有效运行,确保认证信息的可靠性;第三,加强产品市场认证标志的监管,确保经营主体信息发布的真实性;第四,充分听取生产主体的反馈,推动标准的持续修订完善,加强标准技术推广培训,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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