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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春雷行动” 向制售仿冒假冒食品违法行为“宣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河南启动“春雷行动” 向制售仿冒假冒食品违法行为“宣战”!

35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当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仿冒假冒食品违法行为。省局党组书记马林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局长唐远游主持会议。 

根据安排,“春雷行动”围绕3大整治对象和区域,重点整治食品监管领域5类问题。

    整治的重点对象和区域

    ◆“三小”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奶及奶制品、饮料食品等

    ◆农村地区、人口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

    重点整治的5类问题

    ◆仿冒食品,即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知名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假冒食品,即在食品生产、经营、销售上,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行为

    ◆“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食品

    ◆劣质食品,即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领域,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食品领域监管中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春雷行动”,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务求“春雷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雷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提供有力保障。对发现的重大线索、查办的重大案件,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及时上报。

二要推动党政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汇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党政同责。坚持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健全完善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和查办的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线长、点多,必须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粮食、教育、政法、宣传、民政、建设、文化、旅游、商务以及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灵敏、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四要强化督导问责。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建立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传导压力。省局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各地开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要深入宣传发动。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整治中来,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人管。要适时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市场监管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省局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局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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