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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标准修订!月饼、粽子“瘦身”今年8月15日先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HACCP联盟公众号
核心提示: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标准修订!月饼、粽子“瘦身”今年8月15日先行!
 
一、月饼礼盒过度包装判定表
 
 
 
 
 
二、粽子、月饼包装“瘦身”新要求发布,你准备好了吗?
 
端午节将至,粽子作为节日性食品不可或缺,不仅口味多种多样,包装风格也迥然不同。往年各式各样的礼盒令人眼花缭乱,部分企业为了使产品增值,追求更高利润,设计并使用层数多、空隙率大的包装,甚至包装费用超出产品本身的价值,而这部分成本也必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于消费者而言,过于精美的包装不舍得扔,但留着又无用。过度包装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增加环保负担,违背“反浪费”、“低碳”的理念,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包装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新标准更改了内装物、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相关要求,增加了判定规则及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
 
此外,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旨在更好地规范节日性食品的包装,主要对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并将于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为方便相关企业直观地了解具体修改内容,明确标准实施情况,食品伙伴网对修改单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修改单内容解读
 
 
1、减少包装层数
 
根据包装设计的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将月饼、粽子的包装由不超过四层改为不超过三层。
 
2、包装成本受销售价格制约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
 
对此,生产企业需要同时兼顾产品价值与包装成本,避免价格虚高。
 
3、增加禁用包材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贵重包装的使用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实际上因为由消费者买单,某种意义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贯彻“低碳”理念,建议企业尽可能使用可回收、可降解的环保包材。
 
4、新增混装要求
 
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
 
此条规定需格外注意,对于部分联名混装的生产企业,尤其是月饼生产企业,需尽快调整内部产品,避免出现违规情况。
 
5、单独明确粽子、月饼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按照2021版标准的要求,包装空隙率由商品销售包装体积减去所有内装物体积乘以系数后的和,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百分比计算得到,可见,包装空隙率与“系数”有很大的关系,该系数即指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此次修订单独明确了月饼、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实际上是减小了系数设置,根据包装空隙率的计算公式可知,系数越小,所得到的空隙率越大。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月饼、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具体修改情况见下表。
 
 
例如,一盒净含量为400g的粽子,其必要空间系数为5.0,根据GB 23350-2021,食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计算出内装物体积为2000立方厘米,根据超过50g产品的允许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的规定,可以计算出这盒粽子的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2857.1立方厘米。
 
此外,对于月饼、粽子产品来说,只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就可判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二)、实施日期说明
 
需要企业注意的是,标准中涉及月饼、粽子的相关条款提前实施。即1号修改单和GB 23350-2021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从2022年8月15日起生产的所有月饼、粽子都应符合1号修改单。对于GB 23350-2021中的其他内容实施日期仍为2023年9月1日,其他生产企业还有一年多的过渡期。
 
此次修订是为切实遏制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现象,尤其是对月饼生产企业影响较大,需要尽快做出调整,2个半月的过渡期能够确保大部分企业消耗完库存的包材,避免造成浪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对于粽子生产企业,在新规实施前已消耗完现有库存产品的,可以提前执行。食品伙伴网提醒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关注相关标准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生产,避免造成损失。
 
(三)、结语
 
过度包装影响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贯彻执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食品伙伴网建议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还需更加注重包装设计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相关包材生产企业积极开发可持续、可循环的新材料,减少污染和浪费,共同维护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
 
作者: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 刘冬艳 王丽侠
 
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
 
 
三、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解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时间:2022-05-26 18: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标准为抓手,推动治理过度包装乱象,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做好有关标准解读工作,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先生,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女士,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下面,先请刘洪生司长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月饼和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下面,我就标准修改单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引导消费等功能。但过度的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去年修订发布的GB 23350-2021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饮料、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为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宣传贯彻标准的相关工作。一是系统开展宣贯培训,引导生产企业尽快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和修改单要求。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曝光、形成震慑。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不选购过度包装的产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谢谢刘司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记者: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绿色消费也正加快成为消费主流,第1号修改单针对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如何通过修改单的实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十九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商品过度包装一方面浪费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又产生大量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构建节约型社会,进一步遏制月饼和粽子存在的过度包装现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本修改单。围绕修改单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月饼和粽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本次标准修改并不是限制行业的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月饼和粽子回归其食品属性。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站留言等多渠道做好修改单的宣传、解读和答疑相关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面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培训活动。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标准实施的主体,月饼和粽子生产企业要提高认识,履行好社会责任,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和本修改单要求组织生产,主动作为,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绿色低碳环保的产品,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三是宣传普及绿色消费理念。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让人们真正理解绿色消费的内涵,纠正认识误区,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鼓励消费者自觉开展绿色消费,购买适度包装商品。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前期总局在过度包装执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今后又有什么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谢谢您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商品过度包装已偏离商品本质属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影响良好社会风尚。我国作为人口大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保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特别是在2020年9月1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后,总局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和执法,纠正、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今年4月28日,我们公开曝光了2021年以来查处过度包装违法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德兴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阿胶糕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销售过度包装燕窝饮品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宣汉当春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店销售过度包装西洋参含片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过度包装冰淇淋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香水案。同时,我们将过度包装执法纳入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进行部署,统筹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为了做好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成立由13个司局和单位组成的治理过度包装行动协调联络机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比如在线组织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倡议;召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宣贯会,对标准进行解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部门的行动方案,配合发展改革委持续有序推行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和1号修改单,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加大抽检、网络监测、广告和价格监管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以点连线带面,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纳入信用惩戒机制。同时,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凤凰卫视记者:据媒体报道,2021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抽查。检查发现,蜂产品、茶叶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超过20%;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在10-20%之间;乳制品、糕点、固体饮料、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种食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约在10%。针对食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要如何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当前,“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还没有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的行动自觉,主要表现为产品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月饼、粽子、蜂产品、茶叶、酒类等礼盒装食品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有的企业舍本逐末,重“颜值”轻“品质”,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食品过度包装治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责任。企业是治理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作为、履行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强化供应商审核,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识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倡导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里向大家通报一下,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以及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率先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充分展现了食品行业从业者的责任担当,值得赞赏和鼓励。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从严监管与靠前服务相结合。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食品过度包装行动,依法严查严处食品过度包装行为。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过度包装的食品说“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联合14家主要行业协会发布了“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请简要介绍一下倡议背景及主要内容。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中有关“反对浪费”“避免过度包装”的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在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出现的可能导致浪费的经营行为,联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快递协会、中国质量协会、中国电子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等14家主要行业协会,共同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的倡议,倡议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在消费人群多、季节性强、情感因素大的月饼、粽子等食品上,提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品回归产品本身的属性。倡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
 
  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将结合“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发动消费者对利用过度包装进行销售欺诈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商品过度包装,推动行业企业开发公平诚实、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包装设计。
 
  光明日报记者:实施日期设置为今年8月15号是如何考虑的,在这期间企业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老百姓在中秋节吃月饼,端午节吃粽子,既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更是幸福生活的体现。食品是用来吃的,过度包装既偏离了食品的本源,又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也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应再耗时费力把心思花在精心包装的“面子”上,应该在提升产品品质、花样和口味等“里子”上用心思、下功夫、求突破,推出更多价格亲民、口味上乘的月饼和粽子,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需要。
 
  为了尽快遏制月饼和粽子的过度包装现象,同时避免给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影响,在广泛征求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标准修改单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22年8月15日,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我们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实施新标准,全社会能早日见到简约包装的成效。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兼顾企业存在库存包装这一现实情况,为消化这些库存包装留出一定的时间,避免造成浪费。今年中秋节在9月10日,月饼将在8月份集中上市,为此将修改单的强制实施日期确定为8月15日,既可以有效规范今年的中秋市场,又可以让企业有效消化库存包装。此外,今年端午节已经临近,粽子已陆续上市销售,虽然企业来不及对包装进行调整,但我们希望企业能尽快按照标准推出新产品,我们也倡导消费者尽量选购简约、绿色的包装。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在这期间,月饼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尽快贯标用标达标,当前是今年中秋节月饼包装设计和订货的“窗口期”,希望生产企业提高绿色发展的意识,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生产今年的月饼包装。二是尽早消化库存包装,为了避免浪费,我们留出了使用库存包装的“过渡期”,希望生产企业把握好这个时间周期,尽早使用,确保在实施日期前消化。
 
  最后,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中秋月饼包装能够更加简约、实惠,让消费者和全社会眼前一亮,为月饼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总局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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