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关乎人民群众和谐稳定的社会性问题,国家对于餐饮行业的整治和规范不容小视。民以食为天,餐厅作为服务行业,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作为餐饮业经营者,谁也不想出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出问题既要损钱又会毁名声。这一期将着重讲述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一、客人就餐后食物中毒,由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食物问题导致中毒的,客人可要求销售的餐饮企业或者食材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企业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或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食材在运输中变坏,客人吃坏肚子由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消费者仅能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而不能直接向运输者、仓储者请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后,可依法向运输公司进行追偿。
三、我国法律法规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四、我国法律法规要求食品标签应当注明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为了凸显功效,可以在食品标签上注明有防止疾病的作用或在食品中添加药材吗?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71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因此不得在食品标签上注明有防止疾病的作用。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因此,食品里含有药材的,需要看添加的是什么药材,原则上不能添加药品,但如果是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可以添加。
相关案例:
网红火锅店回收使用地沟油,老板被判刑7年赔偿440多万元
2020年4月22日下午四川犍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一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在本案中,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雷某提起了乐山市首例“地沟油”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赔偿金额达447余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付10倍赔偿金达447万余元三名被告人同时被判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回顾
2014年10月雷某在犍为县玉津镇开了一家火锅店在开业时雇佣李某为该火锅店的炒料师傳负责熬制该店火锅底油、分装熬制的火锅油成袋、配制火锅锅底。
2015年9月李某某应李某邀请进入该火锅店协助李某分装熬制的火锅底油成袋和配制火锅锅底2018年4月20日雷某为非法获利,对李某提出将收集的废弃油脂(俗称“回锅油”或“回收油”)煎干水分再加料制作火锅底油销售随后李某某把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收集到塑料桶内由李某运到当地一家炒料房在炒料房李某将废弃油脂煎干水分并掺入菜籽油,海椒、花椒香料等材料熬制火锅底油待火锅底油冷却后再运回该店由李某某分装成袋,销售给顾客食用。
此后一段时间这家火锅店开业生意兴隆,食客盈门成为“人气网红”火锅店2019年1月这家店被犍为县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当场捣毁制作“地沟油”的窝点现场收缴大量含“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经有关部门调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该店生产、销售含有“地沟油”锅底总计14142锅超过万人的消费者食用“地沟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后店主雷某、炒料师傅李某分装销售火锅底料的李某某等三人被刑事拘留在法院审理中雷某、李某、李某某因触犯有关法律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雷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中雷某 、是主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而李某和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在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问题普遍存在甚至日益严重。因此谁能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做得越极致,谁便拥有更大的优势。但食品安全的把控从企业高层到企业基层,从意识形态到实际操作,从形式安全到实质安全,从采购环节到销售环节,各个方面,事无巨细,只有认真地做好每一方面,才能算是真正的做到了食品安全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