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沪市监食生20230554号《上海市复配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清单》内容,提取与复配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管控相关内容进行梳理。
1、生产环境条件
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墙面、地面部分损害。生产车间部分设施表面存在霉斑。
生产线上方的设施设备未有效防护,存在污染产品风险。
生产设备表面布满灰尘,内部漏油。
生产车间现场见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原料库、成品库未按规定要求存储。
(如:未有效控制仓库温度和湿度要求)
虫害控制措施管理不规范。
(如:灭蝇灯内虫类残留较多未及时清理)
车间现场地面墙壁有粉尘残留,生产设备设施有原料残留。
2、生产过程控制
使用非现行有效版本的文件,文件管理混乱;生产投料未按产品备案执行。
(如:产品生产投料按客户要求,未与产品备案进行比对)
企业制定生产车间定期清洗消毒计划,但实施过程记录不全,或与清洗消毒计划内容不一致。
缺少物料混合验证报告或实际未见定期混合性验证记录。
未见产品切换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和记录。
生产用关键控制设备(台秤等)检定校准有效期超期,或由无检定校准计量资质的企业完成检定校准工作。
仓库未见物料卡和物料标示牌,物料堆放和标示不符。
批记录缺少领用、称量等相关生产信息。
未按产品特性控制生产环境的温湿度要求。
未对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存在产品安全隐患。
车间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可能产生卫生隐患。
3、贮存及交付控制
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添加剂单体、原辅料混合使用,无法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原料桶残留部分不明生产日期和品种原料,易造成原料的过期使用和错用。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单体和包装材料没有相关的标识和标签,造成错用或混用。
包材堆放在过道或简易半开放的场所,已开封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单体暴露存放未防护,存在被污染的风险。
4、从业人员管理
企业未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相关岗位培训制度。
企业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重视程度不足。
生产操作人员不具备复配食品添加剂基础知识,无法熟练操作设备并按要求完成岗位工作。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或落实情况不到位。
包括:
(1)企业未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机制;
(2)未有效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或制定的风险管控清单流于形式;
(3)企业责任心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能力与岗位不匹配。
人员健康与卫生不符合要求。
(如:未对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进行有效检查)
5、信息记录和追溯
成品出库信息缺失,发货批次等记录不全,未经检验合格发货,易造成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单体和包材等验收报告缺失或验收记录过于简单,不利于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