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为了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从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健康检查相关要求,这份关于健康证的提示请收好。
“健康证明”的那些事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篇
1.健康证明是什么?
健康证明是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有效证明,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前提条件。
2.国家法规对健康证明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我单位哪些岗位员工需要健康证明?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员工均需取得健康证明。以餐馆为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包括厨师、服务员、传菜员、洗碗工等岗位。收银员、引导领位员等岗位,如餐馆客人多时也参与服务顾客、传菜等工作,同样需要健康证明。
4.哪里可以获得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检查哪些项目?
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必检项目为: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6.有员工拿的是健康卡或健康证,算不算有效的健康证明?
有效的健康证明是载有健康检查项目的纸质证明,且检查项目齐全,每个检查项目都有实施该项目检查的医师签字,健康证明的落款由医疗机构盖章,有效期为一年。不能用健康证或健康卡代替。
对于只有健康卡或健康证员工,应暂停该员工工作,同时要求员工立即向原医疗机构索取纸质健康证明。如果员工拿不到纸质健康证明,应要求员工到可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的医疗机构重新开展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待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恢复其工作。
7.有体检机构到我单位上门体检,特别方便,收费也不贵,能让员工参加吗?
不能。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禁止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
因此,凡是提供上门健康检查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其进行的健康检查不合规,出具的健康证明不具备有效性。
聘用持这样虚假健康证明的员工上岗,单位可能会面临政府部门的处罚,所以要坚决杜绝员工接受上门体检。
8.那员工该去什么样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首选免费定点医疗机构。各个区卫生健康部门都确定了定点的医疗机构,且为体检免费。
其次可以就近选择政府部门批准资质齐全的公立医疗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进行付费体检。
9.怎么能查到免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可至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官网,查询本区免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0.去免费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应该带什么材料?
材料包括:从业场所相关材料(如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免费健康检查申请单、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的具体要求和免费体检的相关规定可查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减免工作的通知》,链接为:
https://wjw.beijing.gov.cn/zwgk_20040/hyjd/202211/t20221122_2863701.html
11.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我单位员工健康证明工作有哪些建议?
第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人员岗前健康检查,不聘用无健康证明或使用假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建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起本单位的体检名录库。将免费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纳入其中。还应定期查询医疗机构情况并更新名录库,剔除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医疗机构。
第三,组织员工定期进行体检,索取健康证明。将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分批次组织员工选择本单位名录库内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第四,对拟录用人员,严格核验健康证明。可通过拨打医疗机构电话等方式核验。对于无健康证明的拟录用人员,应提供从业场所相关材料、拟录用证明等体检申请材料,积极协助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建议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北京餐饮风险管控平台”非现场监管模块的“制度文件”栏目,及时上传员工健康证明照片,便于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