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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湖南食药监局发布3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8  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18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湖南省3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湖南友缘酒业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市浏阳河酒业有限公司):

  201811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你公司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设施与设备

  (一)企业使用自备井水进行白酒生产,不能提供水源水质检测报告,提供的委托检验报告项目仅有: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镉、汞、铅、总砷指标。不符合GB14881中第5.1.1.2条款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规定。

  (二)灌装间入口未设立换鞋设施或工作用鞋靴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5.2条款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三)成品库内不合格品和合格品未分区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条款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四)库房内成品与部分外包装纸箱直接堆放在地面。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4条款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二、卫生管理

  (五)无卫生监控制度。成品库房墙脚有霉斑;包装间内喷码机下方有黑色油污;洗瓶机下方空地有玻璃碎渣未清理。不符合GB14881中第6.1.3条款应制定针对生产环境、食品加工人员、设备及设施等的卫生监控制度,确立内部监控的范围、对象和频率。记录并存档监控结果,定期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灌装间,外包装间地面有裂缝。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

  (七)无虫害控制措施制度,无企业虫害控制检查记录,成品库部分窗户未见纱网或其他防止虫害侵入设施,二楼库房内出现鼠害侵入痕迹(鼠类粪便)。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26.4.3条款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三、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八)企业未设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勾调工序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没有岗位操作规范。不符合GB14881中第8.1.1条款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

  四、检验

  (九)酒精计,恒温水浴锅无检定证书,电子天平、地秤、定量灌装机、分析天平检定证书均于20181022日到期。不符合GB14881中第9.2条款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

  五、培训

(十)企业未建立培训制度。不符合GB14881中第12.1条款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记录及文件管理

  (十一)查验了该厂生产日期为201865日和2018915日两批长沙大曲的生产记录,生产记录显示525日勾调了2052度长沙大曲,勾调记录未写明使用原料批号及具体使用量,仅记录6#罐使用量为70%7#罐使用量为30%,无法与企业进货记录及合格证明文件做到一一对应,无可溯源性;现场未提供储存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2条款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产品贮存情况及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8113-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你公司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厂房及车间

  (一)配料间、周转容器烘房窗户外有池塘,窗户无纱网,玻璃有破损。不符合GB 14881-2013 3.2.1有关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的要求。

  二、设施与设备

  (二)磨浆车间各种管路系统无标识。不符合GB 14881-2013 5.1.1.3有关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

  (三)磨浆用水储水罐不易清洗;磨浆机拆卸件及工具用具、容器清洗需拿到车间外进行清洗。不符合GB 14881-2013 5.1.3有关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 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的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库存放有包装材料、食堂用大米;黄豆仓库存放剁椒,无标识;成品(半成品)库房存放大量已装瓶封盖的“木子腐乳王”产品(未贴标签),未标示产品状态和装瓶时间;产品仓库发现有20181016日生产的蒜香宝,产品已封签,未见该批次《食品检验台账》、《留样记录台账》记录,产品也未标示待检信息。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3有关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卫生管理

  (五)成品(半成品)库顶棚部分破损,个别地方无顶棚。不符合GB 14881-2013 6.2.1有关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 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六)磨浆车间排风口未安装纱网;车间墙壁管道或设施穿墙缝隙未处理。不符合GB 14881-2013 6.4.2有关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 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七)食品添加剂库存放南京华兴消泡剂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添加剂“消泡剂”生产日期20171101,保质期12月,共20件。不符合GB 14881-2013 7.3.3有关食品添加剂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五、生产过程安全控制

  (八)《工具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未规定工具设备清洁消毒效果如何进行验证。不符合GB14881-2013 8.2.1.2有关清洁消毒制度应包括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的处理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豆腐卤水(硫酸钙)的配制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 8.3.6有关食品添加剂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六、检验

  (十)自行检验项目里有大肠菌群,但化验室无超净工作台或空气净化系统。不符合GB 14881-2013 9.2有关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未规定自行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不符合GB 14881-2013 9.4有关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以有效验证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的要求。

  七、培训

  (十二)检验员进行大肠菌群检验时取样量(10g)比标准(GB 4789.3)规定(25g)少;同一编号的出厂检验报告(2018082820180829201808302018083121080832)有两份,1份为胡良华记录,1份为李永红记录,记录不同生产日期产品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14881-2013 12.2有关应通过培训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的知识水平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

  201811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你公司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厂房及车间

  (一)配料间无标识,与二楼原辅材料库房相通,可直接通往拌料间。不符合GB 14881-2013 4.1.2有关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二)蔬菜解制间、原料暂存库顶棚有霉斑。不符合GB 14881-2013 4.2.2.2有关顶棚应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的要求。

  (三)配料间墙壁采用涂料,堆积油污。不符合GB 14881-2013 4.2.3.1有关墙面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要求。

  (四)蔬菜解制间地面瓷砖破损,原料暂存库地面有污泥,最里侧靠近窗户有污水沟。不符合GB 14881-2013 4.2.5.2有关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水积水的要求。

  二、设施与设备

  (五)原辅材料库无温湿度记录,无温湿度调控设施;原料暂存库无标识,原料无标识,堆放无序。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3有关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 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的要求。

  (六)原料暂存库原料(洋姜、剁椒、生姜、小米椒)用白砂糖编织袋或黑色塑料袋盛装,直接堆放在地面;原辅材料库物品摆放直接贴墙面。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4有关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三、卫生管理

  (七)蔬菜解制车间防蝇软帘破损,蔬菜解制车间、配料间、卤制车间内发现苍蝇。不符合GB 14881-2013 6.4.2有关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 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八)蔬菜制品原料来自农户盐渍的蔬菜咸胚,仅对盐度和感官进行验收,原料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GB 14881-2013 7.2.1有关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 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九)原料暂存库地面泥泞,有蜘蛛网的要求;食盐堆放在棚内,无防护。不符合GB 14881-2013 7.2.6有关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的要求。

  五、生产过程安全控制

  (十)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的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配料间发现两个不锈钢桶,内装白色粉末物料,无标识,企业配料负责人欧四明声称是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GB 14881-2013 8.3.6有关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六、检验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DTMZ-SC-03规定出厂检验中自行检验检验项目是: 感官、净含量 、水分、 食盐含量、总酸、亚硝酸盐、大肠菌群;《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酱腌菜原始出厂检验记录》(5-8月)中记录的检验项目:外观及感官、净含量、食盐含量、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与《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规定不符,检验员不具备检验亚硝酸盐项目资质。不符合GB 14881-2013 9.2有关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的要求。

  七、培训

  (十二)仓管主管不熟悉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检验员不熟悉亚硝酸盐检验方法。不符合GB 14881-2013 12.2有关应通过培训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的知识水平的要求。

  八、记录及文件管理

  (十三)苯甲酸钠(批号20181003/20180006)未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 14.1.2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要求。

  九、食品标签

  (十四)成品库中发现标示“湖南道好道食品有限公司”的香辣萝卜,包装袋上标明监制商是“湖南道好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是“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0443062305692(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号),仅标有监制商名称、生产商名称及生产商地址,未标明委托单位和委托单位地址。不符合GB 7718-2011 4.1.6.3有关受其他单位 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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