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4日至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生产地址1未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一楼水果制品车间内加工设备已不在现场。二楼更衣间缺换鞋柜、自动喷雾消毒器;杂粮车间缺工作台1个,新增封罐机1台;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车间变成即食产品车间,腐竹车间改变成杂粮车间;二楼化验室里检验设备均已不在现场。三楼更衣室缺衣柜、鞋柜、干手器、自动喷雾消毒器;三楼食糖和代用茶车间内的工作台及生产设备已不在现场。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生产地址1生产车间内未设立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不符合GB 14881第5.1.3条款关于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生产地址1二楼更衣室内个人物品与工作服混放。不符合GB 14881第5.1.5.1条款关于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
四、生产地址1二楼车间入口过道上方的天花板大片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内包装车间墙面及窗帘积尘;外包装车间墙面大片脱落。不符合GB 14881第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五、生产地址2原料库包材、半成品、第三方寄存的产品未明确标识。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六、生产地址2原料库卷帘门底端与地面之间的缝隙过大,不能防止虫害侵入。不符合GB 14881第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漳州市琪凯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至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厂房及车间
一车间浸泡车间地面不平整,有积水;二车间浸泡车间地板地砖松动,地砖下有大量积水。不符合GB14881第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卫生管理
1.现场随机抽查发现有未获健康证明的加工人员上岗。不符合GB14881第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2.一车间前处理车间通道的卷闸门底部间隙较大,未采取有效防鼠措施。不符合GB14881第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三、食品贮存及运输
新车间原辅料库内盛装散装白砂糖的大桶未加盖防护,和柠檬酸、白糖等一起堆放。不符合GB14881第10.2条款关于应建立和执行适当的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的要求。
四、记录及文件管理
1.抽查2018年10月28日生产的芒果干,产品标签配料表标示有麦芽糖浆,经查生产过程有使用,但无投料记录。不符合GB14881第14.1.1条款关于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2.《辅助材料检验记录表》未记录进货日期。不符合GB14881第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六、其他问题
一车间前处理车间(清洁作业区)内的运输车可通过废弃物通道通往外界,企业已现场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漳州山峰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至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选址及厂区环境
厂区周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不符合GB14881第3.2.1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二、厂房及车间
黑冰糖煮糖车间搅拌机上方棚顶有冷凝水滴落,污染食品。不符合GB14881第4.2.2.3条款关于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的要求。
三、设施与设备
1.临近洗手设施处未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不符合GB14881第5.1.5.5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2.黑糖煮糖冷却区暴露食品正上方照明设施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GB14881第5.1.7.2条款关于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的要求。
四、卫生管理
1.黑糖煮糖区屋顶破损漏雨。不符合GB14881第6.2.1条款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2.冰糖煮糖车间、分装车间的设备设施未清洁。不符合GB14881第6.2.2条款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3.成品仓库、原料库(卷闸门底部)未采取有效防鼠措施。不符合GB14881第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五、记录及文件管理
冰糖加工关键控制点“放入不锈钢锅加热溶解(120℃)熬煮40分钟”无记录。不符合GB14881第14.1.1条款关于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六、其他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成品仓库与生产车间有通道相通,员工可从成品仓库(一般作业区)进入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企业已现场整改。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福建省大宝山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日至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核对企业生产许可材料,缺失茶业烘焙箱3台、拣梗盘10个、拼配台1个、打码机1台、电子天平3台、工作台7个;新增分装机1台。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企业3楼生产车间内进入外包装车间、筛选车间的门以及外包装车间和拣梗车间、内包装车间之间的安全门已拆除。不符合GB 14881第3.2.2条款关于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生产车间内未设置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 14881第5.1.1条款关于应配备设置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四、更衣室长期未使用。不符合GB 14881第5.1.5.1条款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的要求。
五、物品堆放凌乱,车间、库房均有原料、包材、成品的堆放,无明确标识。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六、包材库内存放的部分物品未离墙离地存放。不符合GB 14881第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七、拣梗车间天花板有破损和脱落现象。不符合GB 14881第6.2.1条款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八、生产车间地面、设备表面、工作台面有积尘。不符合GB 14881第6.2.2条款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采购的食品原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是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记录。不符合GB 14881第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十、未能提供原料验收的记录。不符合GB 14881第7.2.2条款关于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十一、未能提供包材的供货者许可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GB 14881第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十二、感官检验室布满灰尘,评茶具缺叶低盘、汤匙、称茶器、热水器、吐茶桶;实验室电子天平(1mg)、水分快速测定仪不能提供有效期内检定证书,缺净含量检测天平(0.1g),缺GB5009.3-2016标准规定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扁形铝盒、天平(0.1mg);无检验人员。不符合GB 14881第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十三、现场无法提供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相关记录。不符合GB 14881第13.1条款关于应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十四、现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贮存、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的台账记录。不符合GB 14881第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于2018年11月5日正式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11月9日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福建百联实业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厂:
2018年11月1日至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以下简称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厂房及车间
蒸煮车间顶棚有水滴落在蒸煮锅上。不符合GB 14881第4.2.2.3条款关于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的要求。
二、设施与设备
1.厂区内明渠排水,水沟内有积水积污现象,蒸煮车间排水口无防止污水回流、臭味污染的措施。不符合GB 14881第5.1.2.3条款及第5.1.2.4条款关于排水系统出口应有适当措施以降低虫害风险的要求。关于防止污水逆流的要求。
2.烘制车间、包装车间入口换鞋位置设置不合理,员工在同一位置穿着工鞋和个人鞋。不符合GB 14881第5.1.5.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的要求。
3.半成品存放区未做温湿度控制。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条款关于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措施的要求。
4.原料仓库和半成品存放区内的部分物料未离墙存放,堆码过密过高。不符合GB 14881第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三、卫生管理
烘制车间三楼屋顶镂空,未采取防治飞鸟及其他虫害侵入的措施。厂区绿化与生产车间、仓库围墙紧靠,原料仓库、蒸煮车间卷帘门关闭不严,防鼠措施不足。虫害控制布局不合理,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外围)捕鼠器、室外诱饵投放点不足,隐患消除不彻底,在原料仓库及盐库内发现虫害痕迹。未能提供虫害控制平面图。不符合GB 14881 6.4.2条款关于有关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GB 14881 6.4.3条款关于应准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物信息素捕杀装置等防止的位置的要求。
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原料葵花籽(批号:01-03)供方未能提供检验合格证明,企业提供的外检报告项目不全。无法提供原料桂皮(批发20171210,生产企业:广西梧州艺隆农产品有限公司,规格:40kg/袋)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记录。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清怡牌特丁基对苯二酚(生产日期20171213,批号TB17121301,规格:1kg/袋)进货查验记录。不符合GB 14881 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以及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以及14.1.2条款关于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的要求。
五、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抽查甘草瓜籽(半成品生产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夜班)的《生产车间产量、质量记录卡》显示产品烘炒控制温度为220±10℃,生产车间工作手册(2014年6月25日修订)规定烘炒温度为210±10℃,许可申请书工艺流程图规定的烘炒温度为240±10℃。不符合GB 14881 8.1.1条款关于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的要求。
六、检验
1.检验室加热电炉、烘箱、培养箱、高温灭菌器与标准溶液、化学试剂、培养基在同一区域,相互干扰未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所使用的GB4789.15-2010标准已作废。滴定管未计量检定或校准。不符合GB 14881 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2.原始记录信息量不足,大肠菌群、霉菌原始记录未记录取样量、稀释度、培养基名称及批号、培养温度及时间等信息。抽查2018年3月2日和3月6日留样记录,其记录批次数量少于检验批次数。不符合GB 14881 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七、记录及文件管理
抽查甘草瓜籽(刘国剑 石河子01-01,批号为181030,半成品生产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夜班)的对应的领料单、生产日报表、生产记录卡、半成品出入库台帐和包装车间日产量、质量记录卡,发现生产日报表产量为7200kg,半成品出入库台帐入库数量为6160kg,包装车间日产量、质量记录卡领用半成品用量合计4537kg,无法实现产品追溯。不符合GB 14881 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八、其他问题
烘制车间三楼新增搭建顶棚,顶棚内放置2台提升机和1台下料斗;在原料仓库2与成品仓库2之间的过道后面新增1个原料冷库。不符合GB 14881 4.1.2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