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直有小伙伴咨询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问题,我们在回复问题的同时,发现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中也有关于保健食品的一些问题回复。在这里食品伙伴网注册部汇总整理之后,与小伙伴们一起分享一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问题一:
关于保健食品备案流程问题,是否必须先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保健食品的生产,备案检查、备案。由于我司暂只有普通食品生产许可,未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可否先进行保健食品生产。备案检测,然后用“拟备案”产品申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在获得许可后,再进行产品备案?
答:
根据《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5.2要求,备案时需提供载有保健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1.4规定,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问题二:
请问保健食品注册转备案办理流程?
答: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3.1.3规定,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应当向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提出申请。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对转备案申请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产品相关电子注册信息转送备案管理部门,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可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问题三:
外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在广东省发布广告,需要在广东省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吗?
答: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四条 规定,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问题四:
不参与销售的保健食品申请人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申请人a,委托生产公司b生产某保健食品,授权公司c全权销售,保健食品申请人a不参与食品经营流通,a是否需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您所描述的情形,保健食品申请人a与授权公司c之间存在实质的食品销售关系,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题五:
我公司产品丙酮酸钙想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用于保健品原料,但此产品暂无国家公布标准,未列入保健品原料名单,曾在关于征求《已使用保健食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出现,针对此情况我们该如何申请?
答:
经查询《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丙酮酸钙尚未收录在上述目录和标准之中。关于丙酮酸钙产品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问题。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的规定,2009年6月1日以后新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由于丙酮酸钙暂无国家标准,因此无法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对于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也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可向国家卫健委咨询、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备注:以上问题1-4来自广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问题5来自江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