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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吴爱英食品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提示:天津市西青区吴爱英食品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天津市西青区吴爱英食品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吴爱英食品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天津市西青区吴爱英食品店 92120111MA0635KBXHP —— 吴爱英 津青市监中罚〔2021〕30号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款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5
 
关键词: 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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