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包装标签审核、校对管理,使之有章可循,保证产品包装标签符 合有关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制造中心产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的稿件审核校对
3、责任
设计部、质量部、采购部、设备部、生产部。
4、管理内容
4.1 新包材定制审核、校对工作流程
4.1.1 属公司及需营销填写一栏的相关信息由设计部门填写(注:需标 注该品包材涵盖的所有包材类别),然后传递至生产公司质量部。
由生产公司质量部协调采购部、设备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填写确认相关内容,并由质量部提供产品说明书,连同《包装样稿确认单》一并回传至设计部门。
4.1.2 设计部门根据回传的包装样稿确认单内容及产品说明书内容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完成后将电子版发生产公司质量部,进行法规、文字内容的校对及规格尺寸的复核。质量部校对后回传至策划部门修改。
4.1.3 由设计部门将修改完成的稿件打印 2 份,对设计版面、材质信息、电话等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后,交生产公司质量部相关人员进行法规(一 校)、文字审核及规格尺寸的复核(二校、三校)签字确认。
一份递交设计部门,一份质量部存档,复印一份连同电子稿件递交采购部门采购 制版;
4.1.4 或由设计部门将修改完成的电子稿件打印 1 份,对设计版面、材质信息、电话等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后,传真至生产公司质量部,由质量部相关人员进行法规(一校)、文字审核及规格尺寸的复核(二校、三校) 签字确认。回传真给设计部门,同时复印一份连同电子稿件一并交采购部门制版,原件质量部存档。
4.1.5 印刷厂家将制版后的菲林电子稿件发至生产公司质量部和设计部门,由质量部对文字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校对(同步设计部门对版面、颜色进行校对),无误后,质量部打印一份,二人复核签字确认。
原件质量部存档,复印件递交给采购部执行印刷。
4.2 老包材定制校对工作流程
已生产过的品种包材重复定制时,由采购部门将采购申请单递交生产公司质量部确认包材印制版本。
无改动的,质量部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原版本号,采购部依据所确认版本号文件执行印刷;需要改动的, 由质量部门通知设计部门重新设计包装,执行上述新包装物定制流程
4.3 对配套生产包材中有部分包材重新设计的品种校对工作流程
4.3.1 配套生产包材中部分包材重新设计的,由设计部门填写《包装样 稿确认单》。确认单上应注明该产品配套的全部包材类别及重新设计的包材类别,对包材配套使用有特殊说明的应予以标注。
4.3.2 设计部门将填写完成的《包装样稿确认单》递交生产公司质量部执行上述新包材定制工作流程。
4.3.3 一种包材文字内容、规格尺寸发生改变,所需的配套包材是否需要相应改变,由生产公司质量部核定确认并通知到相关的部门。
4.3.4 生产公司质量部要对新、旧包材配套使用情况做合理性审核,并根据需要向生产部门下达包材配套使用情况说明。
4.3.5 对于无文字内容的包材的改变,设计部门也应向生产公司质量部提交说明。由质量部审核确定配套包材是否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4 包材设计有关要求
4.4.1 要求设计部门设计版面时需在包装稿件上标注色标值,到货包装验收时以色标值为检验判定的依据。
4.4.2 要求设计部门在每版稿件上均应标注设计版本号及稿件编号。
版本号的编制原则为:第一次设计包装版本号为“00”,第二次设计包装 版本号为“01”, 第三次设计包装版本号为“02”,以此类推,用以区别不同的设计包装版本;稿件编号的具体编号原则由各生产公司质量部自行确定,但需确保每一稿件编号的唯一性。
稿件版本号及编号由生产公司质量部在《包装样稿确认单》中提供给设计部门以供使用。
4.4.3 印刷包装的模版应严格管理。由采购部同印刷厂家按合同约定严格数量印刷,不得多印。该品种印刷终止或更换印刷厂家,应负责将现 有模版销毁。
4.4.4 稿件做好存档管理工作,用于备查。
4.5 包材稿校对审核时限
设计部门将包材设计稿件递交至生产公司质量起,质量部应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稿件的校对审核工作,并及时回传至设计部门。
5、附件
5.1 包装彩稿审批栏
5.2 包装样稿内容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