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质量资讯 >> 质量相关 >> 食品生产场所环境管理

食品生产场所环境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20  来源:释食物者也
核心提示:食品生产场所是进行食品生产活动的场所,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设具有与食品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因场所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生产场所是进行食品生产活动的场所,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设具有与食品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因场所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一、生产场所环境
 
  (一)厂区周边环境
 
  企业应持续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当发现厂区周边存在污染源时,应首先评估是否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
 
  需要采取措施的,要以不影响食品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原材料、水质、土壤、空气、环境等造成污染。
 
  如不能通过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则该工厂不得用于或继续用于食品生产,即在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且该污染源可能造成对产品及生产加工过程的污染时,不得进行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二)厂区虫害控制
 
  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采取适当措施。
 
  如:
 
  在工厂外围设置围墙等硬件设施进行隔离;
 
  改善周边环境防止虫害进入厂区;
 
  维护厂区建筑,不允许有能让害虫进入的裂缝或孔洞;
 
  采取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有效措施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生产车间及仓库等。
 
  准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放置的位置。
 
  坚持制订和执行虫害控制计划,并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虫害痕迹,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三)厂区环境控制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
 
  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面、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厂区绿化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四) 建筑内部结构
 
  1.内部结构
 
  建筑内部结构应定期进行维护、清洁或消毒。
 
  车间墙壁、顶棚、隔断、地面应使用与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无毒、无味、防渗透等材料。
 
  2.顶棚
 
  顶棚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滋生。
 
  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
 
  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
 
  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
 
  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
 
  3.门窗
 
  门窗应闭合严密,门的表面应平滑、防吸附、不渗透,并易于清洁、消毒。
 
  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若使用普通玻璃,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玻璃破碎后对原料、包装材料及食品造成污染。
 
  窗户如设置窗台,其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
 
  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虫害窗纱。
 
  4.地面
 
  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
 
二、作业区划分与管理
 
  企业的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措施。
 
  (一)作业区类型
 
  食品生产作业区一般划分为以下区域:
 
  1.清洁作业区
 
  通常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最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前处理场所,无灭菌工艺食品的原料前处理、成型和产品灌装场所,食品灭菌后进入包装区域前的暴露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高污染风险的食品加工处理场所。
 
  2.准清洁作业区
 
  可以包括包装材料、原辅料存放区,半成品或成品处理区等对环境空气微生物控制没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如果这些区域对空气清洁程度有特殊要求时,一般不应纳入准清洁作业区。
 
  3.一般作业区
 
  一般包括仓储用房、外包装用房等区域。
 
  4.非食品处理区
 
  一般包括动力、配电、机修等用房和空调冷冻机房等区域。
 
  (二)作业区划分方式
 
  食品生产企业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合理划分作业区,作业区划分形式有以下几种:
 
  1.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2.分为高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3.分为高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三)分离和分隔
 
  分离,是指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分隔,是指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隔离。
 
  企业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应与一般作业区保持分隔,清洁作业区必须与其他区域分隔。
 
  企业应对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人员、原材料及产品的进出以及有害动物的侵入进行严密管制,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对人员进入进行管制(如门禁管理),避免人流和物料产生交叉污染。
 
三、生产环境卫生管理
 
  (一)卫生监控
 
  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点以及生产、贮存过程的卫生要求,制定针对生产环境的卫生监控制度,确立内部监控的范围、对象和频率,记录并存档监控结果,定期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应根据原料、产品和工艺的特点,针对生产环境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二)清洁消毒
 
  清洁消毒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清洁消毒的区域、设备或器具名称;
 
  清洁消毒工作的职责;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清洁消毒方法和频率;
 
  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清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
 
  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
 
  及时验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
 
  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
 
  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
 
  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定期清除废弃物。
 
  应制定工作服的清洗保洁制度,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四、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相关条款: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3.1选址
 
  3.1.1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3.1.2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3.1.3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3.1.4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厂区环境
 
  3.2.1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
 
  3.2.2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3.2.3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3.2.4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3.2.5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3.2.6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厂房和车间
 
  4.1设计和布局
 
  4.1.1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
 
  4.1.2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
 
  4.1.3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如:通常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等。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
 
  4.1.4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4.1.5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
 
  4.2.1内部结构
 
  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
 
  4.2.2顶棚
 
  4.2.2.1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与生产需求相适应、易于观察清洁状况的材料建造;若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涂料。
 
  4.2.2.2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
 
  4.2.2.3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
 
  4.2.3墙壁
 
  4.2.3.1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 污垢且易于清洁;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
 
  4.2.3.2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例如设置漫弯形交界面等。
 
  4.2.4门窗
 
  4.2.4.1门窗应闭合严密。门的表面应平滑、防吸附、不渗透,并易于清洁、消毒。应使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
 
  4.2.4.2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
 
  4.2.4.3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若使用普通玻璃,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玻璃破碎后对原料、包装材料及食品造成污染。
 
  4.2.4.4窗户如设置窗台,其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虫害窗纱。
 
  4.2.5地面
 
  4.2.5.1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地面的结构应有利于排污和清洗的需要。
 
  4.2.5.2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
 
六、主要风险点
 
  1.企业擅自变更生产许可条件,导致生产场所环境无法持续满足许可要求。
 
  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未保持规定的距离,周边环境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3.作业区划分不合理或不同清洁程度作业区未能保持有效分隔或分离,造成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间交叉污染。
 
  4.生产场所环境未保持洁净,导致对食品原料、食品产生二次污染。
 
  5.厂房内设置的实验室与生产区域未能进行有效分隔,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七、关键防控措施
 
  1.制定生产场所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环境、生产工艺流程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当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2.企业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3.生产企业应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人员、物料的出入,虫害的侵入进行管制,防止交叉污染。
 
  4.应制定并有效落实卫生监控制度、清洁消毒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要求,及时清洁、消毒并对效果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生产场所环境保持洁净。
 
  5.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