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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主要展示版面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26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网络
核心提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的标示内容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与营养治疗效果,既是法规遵从的底线,也是医患信任的基础。清晰的标识能避免误用风险(如非目标人群食用或错误管饲),确保产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满足疾病需求。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的标示内容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与营养治疗效果,既是法规遵从的底线,也是医患信任的基础。清晰的标识能避免误用风险(如非目标人群食用或错误管饲),确保产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满足疾病需求。
 
  主要展示版面必须显著标注六大核心信息:产品名称、特医食品专属“小蓝花”标志、注册号、净含量与规格、适用人群及提示语,以此构建安全使用的第一道防线。
 
1.产品名称
 
  格式:商品名称 + 通用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
 
  要求:商品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特医食品、药品或保健食品重名;通用名称需反映真实属性;商品名称字号应小于通用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2.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
 
  位置:左上角或右上角。
 
  尺寸:包装表面积>100 cm?时直径≥2 cm;<100 cm?时≥1 cm(10 cm?以下可豁免)。
 
  寓意:四叶草与手托叶组成,寓意着传递爱心、守护健康、凝聚力量,突出特医食品营养支持特殊疾病状态人群的特性。
 
3.注册号
 
  格式:“国食注字TY+8位数字”,需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信息一致。
 
4.净含量与规格
 
  单件包装标净含量(如“500g”);多件独立包装需额外标规格(如“300g(10×30g)”)。
 
5.适用人群
 
  明确年龄范围及医学状况(如“10岁以上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
 
6.提示语
 
  “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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