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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验厂要点(生物化学品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食品质量服务中心 马方勇
核心提示:食品生产企业验厂要点(生物化学品类)
一、概述
 
  食品行业涉及生物化学品,比如食品添加剂、维生素、矿物质、生物制剂、香精、酶和加工助剂的生产,但不包括农药、药品、肥料和清洁剂。
 
  生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与普通的食品有些区别,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接下来食品伙伴网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为例,探讨一下对这类生产企业验厂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二、验厂注意要点
 
  1.资质审核
 
  以前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加汉语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例如:鲁XK13-217-×××××,现在统一变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编号为3201、3202、3203。若审核时供应商提供XK开头的许可证时应注意查看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否超期。
 
  对于列入国家管控的食品添加剂,如咖啡因,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品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咖啡因生产企业,不管其生产的咖啡因是用作药品原料还是食品添加剂,都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批准文号和定点生产资格方可生产。用作食品添加剂的,还应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2.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的级别
 
  食品添加剂的原料来源广泛,包括食品原料和非食品原料甚至是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凡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中对原料级别作出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相应级别或质量更高的原料;对原料级别未作具体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原料级别,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和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工艺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半成品、成品,也可以使用提纯、除尘、筛分等物理方法制成精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对于标准未规定生产工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不得使用可能会给人体带来健康风险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3.现场生产审核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形式和生产工艺非常复杂多样,主要有化学反应法、动植物等天然原料提取法、生物发酵法,以及物理混合法等基本方法,以及上述方法的交叉、混合使用。
 
  1)化学反应法(化学合成、化学分离),例如有机化学反应生产的安赛蜜和无机化学反应生产的焦磷酸盐等。前段的工序多为管道、罐体连续生产,可以参照化工生产管理,根据产品特点,对厂房、设备设施卫生要求不高,但生产环境可能涉及高温、压力等,应注意防爆、化学防护等安全要求,所以除了内包装工序,其他生产区域可以按照一般作业区管理。
 
  2)动植物等天然原料提取法(蒸馏、粉碎、压榨、提取等),例如明胶的生产,原料前处理工序如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进行水洗、酸化、碱膨胀及中和等工序,卫生控制级别较低,可以按照一般作业区管理,萃取、过滤、浓缩等工序按照准清洁区管理,胶液凝冻、烘干、粉碎、混配、包装等工序按照清洁作业区管理,并且要关注溶剂的残留量。
 
  3)生物发酵法,例如酶制剂生产,可参照食品生产管理,按照GB14881规定执行,同时生产过程应注意避免霉菌、其他杂菌的污染和孳生。
 
  4)物理混合法,例如复配食品添加剂和食用香精的生产,原料要求与食品生产一致,按照食品生产管理。
 
  无论何种生产形式,食品添加剂终产品的包装环节、贮存、运输环节应能保证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品质以及避免交叉污染,并能最终保证食品终产品的卫生与食品安全。
 
  4.共线生产问题
 
  部分企业同时具有药品和食品生产的资质,会出现食品级和药品级的产品共线生产(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例如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所用原料名称和生产工艺条件都相同,只是原料分为食品级和药品级。
 
  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合规,还未有统一的规定,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监管部门。如果合规,建议做好转换生产时的清场和验证,避免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影响。
 
三、结语
 
  以上就是生物化学品类食品生产企业验厂相关知识的梳理、阐述,若有不足之处,欢迎各位指正。同时,若您需要供应商审核、认证咨询、质量提升相关咨询指导,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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