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具体内容 |
集中优势份额 |
月度供货比例40-80%(一类物料仅一家战略供应商则占60%以上比例,若有两家供应商需则各占40%以上比例),但最高业务比例不得超过80%(独家供应、客户指定、拥有专利技术的除外) |
淡旺季稳定执行供货分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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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供应商联合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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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实施套期保值,锁定供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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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模式 |
免招标管理,实施议价,供方每年单价降低5%;第一年企业分享不少于1%;第二年企业分享不少于2%;第三年企业分享不少于3%;确保供方3年内保留利润8%以上。 |
战略供应商通过工艺创新、技术降成本及提升自身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以保证每年单价降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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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比例的稳定及价格的稳定(稳定一年),订单内物料严格执行价成本浮动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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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政策 |
优先于普通供应商至少提前10天付款 |
必要时采取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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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需求时可申请现汇(必要时可申请免息或降低利率的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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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应付货款给予优先安排或压缩到期应付的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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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滞物料 |
因计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供应商物料呆滞,优先安排消耗,企业所下订单造成的呆滞物料半年内消化、处理完。 |
技术支持 |
在新品的早期设计与开发邀请战略合作供应商前期参与,优先安排相关测试、试用 |
每年向供应商进行一次技术/生产/计划/采购等专项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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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输出 |
供应商管理优先安排对战略供应商的体系、品质、计划等全方位进行辅导,或针对供应商的瓶颈问题进行专项辅导,实行团队式专项辅导。 |
安排供应商人员进行相关标准、检验方法的培训,保证检验的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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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管控 |
为提升供应商品质,必要时供应商实行驻厂检验 |
物料优先入库、优先检验无需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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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配合 |
在合作中对供应商提出、反馈的问题,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
信息共享 |
供应链将每月15日前发布上月的月度品质、交期、服务综合评价信息 |
供应商和企业共享双方的设备及工艺、生产计划、库存、产品技术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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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与供应商进行一次高层交流,具体了解战略合作供应商的需求与建议,并形成《问题改善对策表》落实到相关责任人/部门进行整改,切实解决战略供应商的困难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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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优先在战略供应商推行轮子化、模组化,实现供应商的效率及综合规模实力的提升 |
战略供应商为配合所作的战略投资(如:为提升企业产品产能、品质而购置的生产设备、生产线、检测设备、物流改善等,企业给予30%的费用奖励支持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信息交流 |
供应商承诺及时向企业提供设备工艺成本信息、生产计划、库存、产品技术、成品率等信息 |
供货 |
对于供应商物料交货周期无法满足企业,供应商承诺储备部分原材料或成品以满足企业产品正常生产 |
保证双方商定的峰值量的供应,做好产能准备:为企业预留好相应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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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因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能不足时,应在满足其他客户的订单需求之前,优先保证企业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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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价格调整时,不得擅自缩减给予企业的供应量,在商谈期间,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企业的采购订单或停止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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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战略供应商通过工艺创新、技术降成本及提升自身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单价每年至少降5%的(企业进行考核),实现总体价格同比同类供应商最优。 |
服务配合 |
承诺在企业派遣专职售后及业务人员,提升反应速度 |
新品阶段供应商给予积极主动配合,包括业务、技术、品质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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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提供的辅导、整改等支持,供应商应给予全力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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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优势 |
供应商承诺针对同类或同行业其它客户,企业拥有最优的产能分配、供货保证、成本优势、紧急支援等权利 |
革新专项改进 |
全力配合推进企业实施的轮子化、模组化及转型项目的实施,实现供应商的效率及综合规模实力的提升 |
积极推进物流、工装改善,提升物流响应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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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企业的发展作战略投资(如:为提升企业产品产能、品质而购置的生产设备、生产线、检测设备等) |
序号 |
流程 |
职责 |
管理要求 |
工作输出 |
1 |
提出申请 |
商务主管 |
1.1根据战略供应商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1.2如战略供应商供应我司物料类别发生变化,需提出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2 |
会审 |
供应商管理总监 |
2.1 对申请内容的符合性提出会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
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3 |
复核 |
产品公司总经理、品质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长 |
3.1 对申请内容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
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4 |
审批 |
供应链管理部 部长审核 |
4.1 对申请内容提出会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
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5 |
批准 |
事业部总裁 |
5.1 对申请内容提出批准意见,并签字确认。 |
战略供应商申请/变更审批表 |
6 |
执行处理 |
供应商管理 |
6.1根据流程审批结论,及时对供应商管理清单进行更新与维护。 6.2按规定要求执行战略合作供应商的相关政策。 |
供应商管理清单 |
评价项目 |
权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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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 |
创新、效率提升综合成本每年降低5%(不含材料降本) |
20% |
以财务核算单价为准,降本≥来5%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
产品质量 |
供货批次不良率 |
30% |
以IQC提供的“来料检验质量分析报表”为准,按附件二“战略供应商品质指标”达标得满分,每高出指标值5%扣5分,扣完为止。 |
交付能力 |
计划变动率 |
25% |
以PMC室提供的“供应商三天计划变动表”为准,因供方原因导致的生产计划变动率≤0.2%得满分,每高出0.1%扣1分,扣完为止。 |
供应柔性 |
库存指标 |
10% |
以供应商管理提供的“供应商业务比例监督报告”为准 |
服务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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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以各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及“供应商处理申请表”或经核实的信息为准,每份服务投诉扣3分,扣完为止。 |
服务满意度 |
扣分项 |
以供应商管理提供的“供应商处理申请表”为准,每项投诉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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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品质黎明工程次数 |
扣分项 |
以SQE提供的“供应商参加黎明工程会议”记录清单为准,参加一次扣5分 |
时间 |
评估得分 |
处理措施 |
备注 |
第一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若出现批量或重大质量事故,实施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战略供应商资格或淘汰 |
60≤得分<70 |
警告、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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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降5%的供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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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连续两个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5%的供货比例 |
60≤得分<70 |
降5%的供货比例 |
连续两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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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降10%的供货比例 |
连续两个季度(或一年内有两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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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连续三个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5%--10%的供货比例 |
60≤得分<70 |
降10%的供货比例 |
连续三个季度(或一年中有三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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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取消战略供应商资格 |
连续三个月(或一年中有三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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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得分≥70 |
保持 |
连续四个季度得分≥85分,可增加10%以上的供货比例 |
60≤得分<70 |
取消战略供应商资格 |
连续四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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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0 |
淘汰,取消供货资格 |
连续四个季度在此分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