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规定的食品分类系统是界定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关键依据。食品生产企业只有清晰明确自身产品所属的食品类别,才能依据标准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不仅关系到食品安全与质量,也与企业是否合法合规经营紧密相连。
本次就来讲讲确定产品在GB 2760中食品分类的方法与要点。
一、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概述
1、系统构建原则
GB2760的食品分类系统主要遵循以所使用的原料为基础,并结合食品加工工艺特点的原则进行划分。例如,粮食及粮食制品这一大类,便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料来界定,其中小麦粉及其制品、大米及其制品等细分类别,则进一步结合了对小麦粉、大米等原料不同的加工工艺,小麦粉经发酵工艺制成的馒头可归类为发酵面制品(食品分类号 06.03.02.03)。
2、系统层级结构
该系统采用分级方式,将食品分为16个大类,每个大类下又细分若干亚类、次亚类和小类等。以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这一大类为例,其下包含了水果、蔬菜、豆类制品等亚类。在蔬菜亚类中,又依据加工工艺和产品特性细分为加工蔬菜(如蔬菜罐头)、腌渍的蔬菜、发酵蔬菜制品等次亚类和小类。
3、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差异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主要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相关事宜;而 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例如,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可能将某产品归为某一类别,但在 GB 2760中,需依据其原料和加工工艺等重新确定类别。如植脂末,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可归类为固体饮料,但在 GB 2760中归类为“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按照 GB 2760 中“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的规定执行。
二、确定产品食品分类的基本方法
1、分析产品原料组成
主要原料的判定
确定产品中的主要原料是食品分类的首要步骤。对于大多数食品而言,主要原料在产品名称或配料表中通常较为明确。比如,纯牛奶的主要原料就是牛乳,因此可直接依据主要原料初步判定其在GB 2760中应归属于乳及乳制品大类。
多种原料的情况
当产品由多种原料组成时,需要综合考量各原料的占比和对产品特性的影响程度。例如,一款八宝粥罐头,其原料包含糯米、红豆、绿豆、桂圆等多种食材,糯米在其中占比较大且对产品整体特性起着关键作用,同时结合其加工工艺(罐头加工),依据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应将其归为粮食和粮食制品大类下的杂粮制品中的杂粮罐头(食品分类号 06.04.02.01)。
2、研究产品加工工艺
不同工艺对应不同类别
食品加工工艺对食品分类有着决定性影响。以蔬菜为例,若蔬菜经过腌渍工艺处理,如常见的腌黄瓜、腌萝卜等,应归类为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而如果蔬菜经过发酵工艺,像酸菜、泡菜等,则需归入 “04.02.02.06 发酵蔬菜制品”,不同工艺导致了食品类别的差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也截然不同。
较复杂工艺产品的分类
对于具有相对复杂加工工艺的产品,要仔细分析每个工艺环节。例如某产品先将水果进行榨汁,再经过浓缩、调配、杀菌等多道工序制成水果浓缩汁饮料。首先,原料是水果,初步确定在水果、蔬菜及其制品大类;再考虑其加工工艺,榨汁属于水果加工的初级步骤,后续的浓缩、调配、杀菌等工艺使其成为一种饮料类产品,因此最终应归为饮料类下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中的浓缩果蔬汁(浆)(食品分类号 14.02.02)。
3、参考产品的食用方法
直接食用与加工后食用的区别
产品的食用方法有时也能辅助确定食品分类。例如,大米通常作为烹饪原料,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大类下的大米(食品分类号06.02.01);而经过加工处理,可直接食用的即食米饭,虽然主要原料依然是大米,但由于食用方法的改变,一般可归为方便食品中的方便米面制品(食品分类号 06.07) 。
特殊食用方式产品的分类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食用方式的产品,更要谨慎分析。如某些可冲调的核桃粉,既可以作为休闲食品直接冲调食用,从原料角度和食用方式来看,可归入固体饮料(食品分类号 14.06);但如果其强调是经过加工的坚果制品,也可能被归入加工坚果与籽类下的其他加工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 04.05.02.05),这就需要结合产品的具体特性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三 、特殊情况产品的食品分类确定
1、具有双重或多重属性的食品
《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 6.4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应同时符合相应类别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执行GB2760和GB14880。例如,声称 “果汁碳酸饮料” 的产品,它同时具备果汁饮料和碳酸饮料的部分特性,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和GB 14880对碳酸饮料的规定,即按照产品命名末尾类别执行,将其归为碳酸饮料类别(食品分类号14.01.03) 。
2、新产品或新型食品
当遇到新产品或新型食品时,首先要对其原料、工艺和特性进行分析,然后尝试依据GB 2760中现有的食品分类原则进行类比。例如,一款以生乳为原料制成的类似酸奶口感的饮料产品,可先分析其主要原料属于乳制品范畴,加工工艺有发酵环节,且产品形态和食用方式类似乳制品中的发酵乳。通过与现有食品类别对比,可考虑将其归为饮料类中的发酵型含乳饮料(食品分类号14.03.01.01) 。
四 、借助辅助工具和资料确定食品分类
1、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
与GB 2760配套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对该分类系统中每个食品类别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和举例。例如,对于发酵面制品类别,指南中不仅阐述了发酵面制品的定义,即以粮、油、糖等为原料,经发酵工艺制成的面制品,还列举了包子、馒头、花卷等常见实例,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好地理解该类别涵盖的产品范围,从而准确判断自身产品是否属于该类别。
2、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许多食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中往往包含产品的分类信息。例如,《糕点通则》(GB/T 20977-2007)对糕点的分类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糕点的定义、分类原则以及各类糕点的特点。食品生产企业在确定糕点类产品在 GB 2760 中的分类时,可以参考该标准,结合GB 2760的食品分类原则,准确判定产品所属的具体类别。
五 、确定食品分类的注意事项
1、准确理解食品分类定义
避免概念混淆
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各类别定义具有明确性和专业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准确理解。例如,不能将“腌制蔬菜”与“腌渍食用菌”概念混淆,虽然二者在原料和工艺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在GB 2760中属于不同类别,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也不同。腌渍蔬菜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醋、盐、油或酱油等腌渍加工而成的制品;而腌渍食用菌以新鲜食用菌为主要原料、经醋、盐、油或酱油等腌渍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菌制品。
关注细节差异
在GB2760食品分类中,一些细节差异决定了产品的归属类别。比如在坚果和籽类的加工产品中,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 04.05.02.01.01)和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 04.05.02.01.02),仅仅是带壳与脱壳这一细节差异,就分属于不同的小类,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存在不同规定。如甜蜜素: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限量为6.0g/kg,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限量为1.2g/kg。
2、持续关注标准更新
标准修订影响分类
GB 2760以及相关的配套标准会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新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进行修订。标准的修订可能会导致食品分类的调整。
3、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证明产品分类的依据
在确定产品食品分类过程中,企业应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对产品原料分析报告、加工工艺说明文件、参考的各类标准文本、官方解答记录以及内部讨论决策的相关文件等。以便出现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产品分类的合理性。
综上,准确确定产品在GB 2760中的食品分类是食品生产企业保障食品安全、合规经营的基础。企业才能够食品生产过程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规的食品产品,同时也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